不要以為機車好欺負!!!!(大家請小心三菱 車號2399-xx 2.4房車的車子)

開車的應該都很不爽被機車從自己面前鑽過去~
可是台北路就這麼大
當機車道也被汽車擠滿佔住時
想不鑽都很難!
只能說互相體諒些啦~
以我來說~
除非整個路面的車子是靜止狀態
不然不會去鑽!
如果車與車前後距離拉得很近
那代表後面那位車主不喜歡人家從他的車頭前經過
那我也不會鑽!
從來處來,往去處去
基本上 因亂開車被罵
幾乎都是男性 要小心男性才是吧?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zero0908 wrote:
基本上 因亂開車被罵
幾乎都是男性 要小心男性才是吧?


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亂開車的幾乎都是女性
要小心女性才是吧?
個人有個人的立場
車禍當然都是說自己是對的
但是那位汽車車主說行進間撞到
那機車車主應該是倒在地上
我以警察才會問你有沒有受傷
車禍的理由一堆
警察也聽多了
所以多注意安全吧
我就是不想要"機車倒地"(因為倒地機油會亂跑...殼也會擦傷之類的問題!!!)

基本上我自己也有開車
如果我不喜歡機車鑽我前面
我會在一開始就靠近一點
而不是在有人鑽過去在車頭的時候故意頂他

基本上對於車子被刮傷(不管汽車機車甚至腳踏車)
大家都會很在乎
所以我當下才沒有硬走
因為硬走真的會留下傷痕(他的車~)
再加上.....
人家開的是"黑色又貼滿格熱紙....."(車裡有燈我才看到車裡的人)
很怕被記下車號做什麼事情.....
所以就直接報警了!!!

再說.....
"蓄意傷害"我也有想過.....
但~我找警察不是想要把事情搞大
只是單純的"備案"
所以他說出"強制罪"的時候我有點覺得很好笑.....
因為這算是"行車糾紛or車禍"
我又不是超車後檔在他前面
所以警察也無奈的沒有說什麼
小弟覺得是互相吧,就算法律有規定,汽機車考試還是有互相禮讓這道德觀吧,
但是汽車不去做那動作也沒有後續的發展,而且機車會這樣騎想必也不是只遇過一次兩次,
有很奇怪嗎?所以我覺得還是要互相拉。
wildchen wrote:
案例宣導~請各位兩輪...(恕刪)



當下的情況報警就對了+1
看不懂事實的是藝術,看得懂藝術才是事實。用心看,不要只用眼睛。我是雙子座裡的一位平凡人~
Twoheart wrote:
大大描述的真貼切,小...(恕刪)


好奇怪
騎機車一定要這麼鑽來鑽去嗎??
是考機車駕照時的必考題?
還是交通法規有規定?
騎機車不能循序漸進的前進??
如果我..沒鑽車縫會不會被開罰單??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CTfrank wrote:
騎機車一定要這麼鑽來鑽去嗎??

不會被開單 , 但是行走的時間會很久~~

因為路邊有很多違規停車 , 如果不鑽車 , 那得等那台車走你才可前進阿~~

內側又被腦殘政腐劃禁行機車 , 要是內側可行 , 誰要在外側鑽來鑽去閃公車及違規亂停車

汽車駕駛人都不自覺 , 一堆亂停車 , 還要罵人家鑽車 , 又不是每台機車都會飛~
單從汽車撞到你機車"整個右側",而不是車頭或車尾,
來判斷:「當時車流靜止,汽車駕駛故意撞你」
證據對你絕對不利,更何況"故意"這個字眼是你主觀感覺。

反而汽車駕駛告你不依照車流路線行駛,畢竟你的方向跟車流是垂直。
這點你絕對站不住腳,更別提同車道超車是絕對錯誤的(即使你是機車)。

當下報警是對的處理方式,
鑽車縫,能免則免吧..就算有行車紀錄器還是你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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