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field65 wrote:
山路,仍然要保持距離,我不可能停在旁邊讓一整排車過,這樣也等太久了;


被您說中了,
之前宜蘭 => 明池, 一路上我讓過 n 輛車, 包括每隔一段路就找地方停在路邊給一串車過. 因為我開得慢, 慢到自己都覺得痛苦, 車子也一定很痛苦(太慢沒撞風作用) XD, 因為走山路怕小孩子暈車.

主動 / 自動靠邊讓一下並不丟臉, 丟臉的是開慢卻又不懂得給後車一個方便. XD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俺人馬 wrote:
擋住車道代表他已經轉過一半了,路權應該是轉彎車比較大


這句話你就錯了

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過路口因為我是綠燈---合法..............所以...我連看都不看就衝過去.....?!

ANS:過路口要減速,就算是綠燈!!出車禍床紅燈如可以舉證對方未減速,綠燈那個也會有責任,只是比較小!!
對向車要左轉彎擋住我的車道---我沒錯........所以...我可以直直撞上去....?!
ANS:你要撞也是可以啦!!!以前同事沒注意撞上,直行車就是對的,不過轉彎車如是靜止狀態等待直行車通過,直行車也夠具裡看到的話,轉彎車可舉證,那就可能需跑鑑定跟法院了!!

騎機車時,左前方的汽車突然打右轉燈要轉彎---他太晚打.......所以.....我可以不理他,讓他撞...?!
ANS:你爽就好,這件事不會懷疑轉彎車一定全錯!!

開在高速公路內線時,後方有一台瘋狂的大貨車一直閃我燈---我保持在時速120......所以.....我不怕他....?!
ANS:心臟夠強就可以不怕他,另外大貨車是不可以開在內線的!!!
另外就算後面是小車你開120在內線,中線可讓最好還是讓一下!!
有機會 各位可以到美國等國家騎車、開車看看
什麼叫做信賴對方會守交通規則
真的如樓主的疑問 真的就"大部分"會毫不猶豫的駛過去
路權的建立 來自比較接近"嚴刑峻罰"的高保費和維修費

這樣當然有好有壞
交通上順暢很多 但突發事故也較多(有人違規就出事 不像台灣旁人會做好剎車的準備)

codyyz wrote:
有機會 各位可以到美...(恕刪)

台灣是信賴對方會讓我~
1. 尊守交通規則。

2. 保持安全距離

3. 注意前面狀況

4. 隨時注意剎車

5. 不開快車

6. 安全允許下讓人

7. 決不違規

8. 對違規者在尊守交通規則下安全讓人

9. 決不在違規下閃避違規人而傷及更無辜的第三者,避無可避之下選擇碰撞也決不傷第三者
過路口減速這方面法規好像沒明訂減速多少
但是對方有沒有減速不是用肉眼就可以分辨的

根據條例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
在沒打方向燈或是太慢打的情況下
騎士也不是說閃就閃...
討論區裡面有不少閃避自摔最後吃悶虧的影片

規則是確保安全的首要條件
不少人一直把錯的用路觀念誤認為正確的

筆試時都知道雙黃線不得迴轉打O
實際上路就隨意迴轉
甚至害騎士送命
事後還會先咬對方騎很快
完全不知道自己違規在先...

酒駕累犯撞死人脫產完全不賠
過幾天照樣喝酒無照

防衛性駕駛也要對方有徵兆
在無徵兆的情況下怎麼防衛?
傲如風 wrote:
另外就算後面是小車你開120在內線,中線可讓最好還是讓一下!!

用路人的心態佔很大因素吧!
今天國道三南下過古坑收費站,前面一台經典小車(傳說中會去改BMW Look的那款),車號3k-****,
錶速100km/h的龜在內側車道玩,閃它燈也不理,
外線滿滿都是遊覽車,開得蠻快,帶頭的那輛遊覽車也開始在中線超車,
我猜它應該也是不願意切到中線去跟遊覽車擠,
但為什麼它偏不加速,而且還「故意放慢速度龜更兇」呢?
好不容易找到機會從中線道超越它,喵的它竟然開始跟我拼了起來,
我踩多少他就踩多少,這回倒是換它緊咬著我屁股...
很想把它攔下來問它...明明也不是不能開到最高速限,為什麼就甘願要這樣玩呢?

道德,算了吧!教育失敗,我們該檢討。
Imagination is more important than knowledge. -----Albert Einstein

pskino10 wrote:


這句話你...(恕刪)


如果直行車從轉彎車的側面撞上,情況有兩種
1.轉彎車不讓直行車瞬間左轉
2.轉彎車慢慢排隊轉出去被直行車從側面撞上


1的路權的確是直行車沒錯
2呢...慢慢轉轉一半被撞
肥肥的傑克 wrote:
下面是幾個''遵守''交通規則的例子

-------------------------
過路口因為我是綠燈---合法..............所以...我連看都不看就衝過去.....?!

對向車要左轉彎擋住我的車道---我沒錯........所以...我可以直直撞上去....?!

騎機車時,左前方的汽車突然打右轉燈要轉彎---他太晚打.......所以.....我可以不理他,讓他撞...?!

開在高速公路內線時,後方有一台瘋狂的大貨車一直閃我燈---我保持在時速120......所以.....我不怕他....?!...(恕刪)


上面的例子很其怪,兩個是違法,兩個是個人行為。
1.過路口因為我是綠燈---合法..............所以...我連看都不看就衝過去.....?! 錯,道安規則已經先有講,行經路口時,應要減速慢行,以免燈號轉換,煞車不及容易與前方車輛追撞,造成事故,這至少已經違反應注意而未注意一則。

2.對向車要左轉彎擋住我的車道---我沒錯........所以...我可以直直撞上去....?!錯,道安規則有叫你要閃避或是注意前方路況,直直撞下去代表蓄意毀損,甚至可以說是謀殺。

3.騎機車時,左前方的汽車突然打右轉燈要轉彎---他太晚打.......所以.....我可以不理他,讓他撞...?!你喜歡不理他讓他撞是你個人行為自,但是他打了之後你應該要快速通過或是減速讓他過,沒有晚不晚的問題。

4.開在高速公路內線時,後方有一台瘋狂的大貨車一直閃我燈---我保持在時速120......所以.....我不怕他....?!內線為超車道,被閃代表你佔用,你不怕他是你個人膽量以及行為。

最主要,上述所有敘述通通沒有遵守道安手則中所提到的安全駕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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