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Syu wrote:
今天在等紅綠燈時~看...(恕刪)
不只是車牌變白
常常在路上看到不少車都把後牌照燈改成藍色,不然就是爆亮的藍色
晚上都不好辨識到車牌號碼,感覺這個也是要硬性規定
炸彈炸死隊友 wrote:
第二張勉強可以辨識,直接送交通隊吧.
這種車牌掉漆,顏色淡到不能再淡的,對於守規矩的小老百姓來講是種潛在危險. 哪天他幹了什麼事情後逃逸,以現今的路口監視器,應該是辨識不出車牌號碼的
第 13 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
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
不能辨認其牌號。
二、塗改客、貨車身標明之載客人數、載重量、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與
原核定數量不符。
三、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與原登記位置或模型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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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怕警方、或是當事者,會以上面標紅色的部分來當作不宜舉發的理由
笑話:明明就可以辨識啊,不能辨識的話,你們警方是怎麼開罰單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