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對和美交流道不熟 誤往彰化平面道路
就從高架道路下面迴轉 看到一輛黑色CAMRY 2.4 慢慢的前行 而且路又不寬
只能慢慢的跟上交流道 因為跟的有點慢 所以閃了一次大燈 示意快一點
但它仍不為所動 繼續慢慢的 我只能無奈…

終於看到交流出口 看到高速公路上沒車 這時我就迫不及待
加速油門 提前進入主線車道 忽然警笛響起 看到黑色車門上噴有
國道3 快官分隊偵防車 示意停車 嚇一跳 然後靠邊停

這時還被後方大貨車叭 接下來就開了張罰單
第33條1項04款違反事實:1.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於加速車道誇越槽化線行駛進入主線車道}
可能警察伯伯很少開這種 {於加速車道誇越槽化線行駛進入主線車道}
所以開單開的很久 兒子上課差點遲到 因為我的老嘉年華只能依限速行駛
開單盡職的警察大人 一直坐在車上 一位一直在解說我的違過事實
一會兒才至車子後方約7公尺警戒 事後想想7公尺警戒 會不會太危險阿
而且我的車子就在警車不遠處 約10公尺 若有個意外我的兒子還在車上
況且該路段還是高架路段
悔過 :1 以後還是慢….
2 不要隨便閃大燈 以免招來 重輒 殺身之禍
中度 罰單侍候
輕度 國罵連轟
省思: 它是不是故意等我忍不住 慢慢開 反正上班時間 年底又可增加績效
結論 不要跟荷包
過不去 小心駛得萬年車 但不要當萬年龜
人人叭該快時還是要快 不要當路隊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