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敦北市民大道路口遇見的罕見重機!!!

aayumi wrote:
懂法律的都知道
目前汽車停在機車停等區是沒罰則的...............
所以..................(恕刪)

我肯定你住台灣!

交通規則定的很細, 問題是警察的執法態度?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我肯定你住台灣!交通...(恕刪)




WELCOME TO TAIWAN.........................
三台同時這樣停 應該不是故意的

有開車的都知道~ 偶爾就會遇到這種進不了也退不了的鳥事

azooisa wrote:
三台同時這樣停 應該...(恕刪)



沒有開過車~也沒坐過汽車的人~就看照片~斷章取義真是中肯的行為
對嘛.....

汽車那樣停 , 一堆人就會自動腦內補完 , 幫找理由 , 什麼偶爾就會遇到的鳥事嘛...

如果真的是紅牌重機 , 又會有人在那說...阿都沒看過守規矩的啦 , 什麼取消路權阿~~
ballcat wrote:
對嘛.....

汽車那樣停 , 一堆人就會自動腦內補完 , 幫找理由 , 什麼偶爾就會遇到的鳥事嘛...

如果真的是紅牌重機 , 又會有人在那說...阿都沒看過守規矩的啦 , 什麼取消路權阿~~...(恕刪)

反正我們也看了三年了....!

鄉親這樣講也是很正常

四輪都無所謂, 二輪就是違規與惡意違規!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blueseraph wrote:
今天難得騎兩輪上路卻...(恕刪)

兩線道還是要擠三台.....

aayumi wrote:
但是你有聽過哪台車因為停在停在停等區受罰的嗎?...(恕刪)




親愛的網路朋友 您好:

您於99年11月9日寫給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的信已轉到本分局,特向 您說明本分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有關 您提供(車號:1234-QQ)自小客車於昆明街與成都路口紅燈占用機車停等區乙節。經本分局檢視

審查 您所附照片,已依規定舉發。

二、感謝 您的反映,若仍有疑問請電本分局交通組業務承辦人魏清木電話(02-23319054),我們將竭誠為 您

提供服務。並順祝 平安順心,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分局長楊春鈞 敬啟
真的是這樣的嗎??????

aayumi wrote:
懂法律的都知道目前汽...(恕刪)
菩堤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tantt wrote:
真的是這樣的嗎???...(恕刪)




警察是很被動的


上面沒給壓力是不會做事的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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