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當初去年我們提告的時候,書記官是告知民事部份要等刑事判決確定了,才可以提出
記得他是解釋刑事尚未判定,錯是不是在對方都還未確,民事求償無據之類的
當時我們是這樣被告知的啦,至於你們可以直接一併提出試試
我是覺得鑑定還是要去做,不用省這點錢,畢竟鑑定報告算是有力的物證之一
另外不用怕他不賠,和解不成上法院後,民事判決下來他就是要賠
不賠就申請強制執行,從薪水扣給你,金額大一點就申請假扣押他的財產
不過要付保證金就是了,基本上 對方看到被假扣押的時候,應該腳都軟了
不用怕他繼續賴皮

像這種修車才不到二千塊都不想付的人,不需要對他們客氣什麼
能想到求償什麼的,就儘全力去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