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如果新聞最後的結果是重判例如要入監 不得易科罰金自然大家就會記取教訓但是如果還是600元草草了事,,沒多久 大家又都一樣我覺得如果塞車 或是 真的讓的慢了一點 但是是有誠意要讓的大家應該不會這麼氣這次中指蕭的問題就是 他是惡意刻意的 所以還是覺得要重判
althewind wrote:中指蕭真是佛心來的,他犧牲自己來讓大家了解禮讓救護車的重要性,好一個肉身菩薩呀~^++^ 總覺得這幾句話,哪裡不太對誰犧牲了阿?如果是自己的老木掛了,拯救整個台灣的駕駛行為?你要不要?肉身菩薩?佛心來的?看得有一點不舒服....係漢哪不叼,大漢就會像中指蕭一央凹不彎(台語)
kelonchen wrote:台灣人有這麼不堪嗎?中指蕭事件前我騎車在路上 每次看到有救護車大家也都是想辦法讓我還沒看過有人會擋救護車的 是很不堪阿,台灣人的駕駛品德應該是很低的以前是沒有人會檔救護車阿但是也沒有什麼刻意讓的,至少我自己看到都這樣不然就是亂讓,開在內車道的,就跨雙黃線到對向去讓
jason88 wrote:這是今天上班親眼看到...(恕刪) 社會輿論(Public opinion)的正義伸張,令人額首稱慶!希望更多愛護台灣的人民,隨時關心周遭的民情。揭發他,暴露他,將惡行供諸輿論制裁!
米咖 wrote:嚴格執行的法律就是社會好秩序的標準!或許我國應該學習新加坡! 難得我跟你的意見這次這麼一致!其實我都覺得法律要嚴格一點,就算戒嚴都沒關係。對守法的人來說,嚴格的法律其實是一點都沒影響,守法的人永遠不用擔心法律的制裁。只有作姦犯科的人,才會去計較法律嚴不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