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涵1108 wrote:想把日本的行車習慣套用在台灣只有等台灣再次被日本統治才有可能 兩段式轉彎,全球只有台灣與日本有。但日本只有限定50cc以下的機車才要兩段式轉彎,台灣卻是550cc以下的機車通通都要兩段式轉彎(相信很多人不知道,在台灣連大型重機也是要兩段式轉彎的!)請不要與某些官員一般,認為對50cc機車輕而易舉的行為,250cc的機車就能做到
titan 200711 wrote:這個不用討論開放個一...(恕刪) 你說的我百分之百認同~只是如果開放機車在內側車道如果他轉倒被我壓過去還要我賠錢在去上香致意.......這樣子林北會很美送~~~
隨便的藍 wrote:重點是一台36萬的機車吧 一台150cc的機車也要8萬多,依排氣量比例計算,再考慮路權,柯總一台700cc的機車賣36萬會很貴嗎?隨便的藍 wrote:只是如果開放機車在內側車道如果他轉倒被我壓過去還要我賠錢在去上香致意.......這樣子林北會很美送~~~ 看到前方有砂石車,你會不會撞上去?保持足夠剎車的安全距離並不難吧?!
Luke Chen wrote:所以你在外側車道都不...(恕刪) 外車道不叫快速道sendoffy wrote:看到前方有砂石車,你會不會撞上去?保持足夠剎車的安全距離並不難吧?!...(恕刪) 遇到鑽來鑽去的機車妳怎保持距離~你在台北市試給我看看~有時候不是你保持距離就沒事的就是會有白木突然給你超車插進來再來怪我沒有保持車距嗎?台北市的白目機車駕駛超多不是我在說的
隨便的藍 wrote:外車道是慢速車行駛車道所以機車還是認份一點 快慢車道的區分,在於有沒有實體分隔島、或是10公分寬的連續白實線而慢車道的寬度,依法要有2公尺以上的寬度,沒有2公尺寬,都沒有資格稱為慢車道(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1條的規定,不過這點很多地方政府交通局的官員也完全不懂!)台灣有很多的馬路,事實上都是只有快車道,沒有慢車道的!而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8項的規定,機車=汽車,所以機車是可以行駛快車道的反而是4輪汽車,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的規定,只有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才能行駛慢車道(這點極多開4輪汽車的恐怕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