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拍照事小但是偷偷躲起來有夠不正大光明才事大如果我是警察我會光明正大給大家看我在這拍照看誰會違規....也就是明知錯還故意犯錯還有有些警察也有年輕的最討厭的是火氣暴躁的警察心情不好拿民眾開刀...而且本來沒事也會被他說成有事而心情好不管是誰...尤其是漂亮正妹直接放走或虧一下再放行之前就碰過這種警察
tikal09042448 wrote:大家都說警察躲起來拍...(恕刪) 我是不知道日本啦, 歐洲的..但是在美國東岸北邊的州... 警察在路上拿測速槍測到去追你...然後開你罰單, 我有問過他們為何這樣做,他說, 違規了, 就是要讓你清楚知道違規在那邊,當下就要制止, 不是拍個照後你繼續違規超速..
Jemshon wrote:如果改成不准拍照可以直接開槍...這樣不知道是誰躲誰違規就是違規 沒有警察的路段就可以不用守法?交通法條的訂定可以被檢討 但是違規跟沒有違規不應該有模糊地帶 警察查緝違規的最終目的是什麼?應該是澈底改善交通狀況,讓違規者本身瞭解違規的項目…但是,很多人只收到一張罰單、幾張照片最後繳錢了事,然後呢?當下違規行為,不立即遏止、阻止…只是拍張照片,這樣子工作就完成了。那麼真正的違規教育呢?有做嗎?反正罰錢就是一個教訓,痛是很痛!然後呢?
正義作 wrote:你其實可以等公車走的...汽車逼車...它也不會對你怎樣阿= =(恕刪) 個人開車所見七成的汽車在相同狀況下對向車道沒車就算是雙黃線也是超過去(我也是)舉這個例子是因為樓主說警察挑機效好的開刀並非以維持交通制序為優先總之這是沒有結論的話題
postman wrote:警察查緝違規的最終目...(恕刪) 下次改抓違規不罰錢直接用鞭刑這樣才能徹底改善交通狀況讓違規者本身深切反省違規的行為反正台灣人都是很犯賤的除非用威脅的或是大聲訐譙把自尊心給踩在地下否則都是痞痞的任何人違規總是有理由的但是只有理由能不能被接受的問題
有時警察巡邏騎警車也是違規給我看,ex.停紅燈超越停止線還有雙黃線迴轉,逆向跑巷子(單行道)趕時間,都有看過了!所以..."大家都會違規"才是真的!正義魔人的話是假猩猩言論!今天晚上,有台警車開在路中間時速20龜速巡邏前方一台車也沒有,我和朋友趕著要回家休息,想說在後面一直陪騎20也很古怪,叭它等下變成它鬧我們閃它想也知道不會理人,怎摸作?大方的加速跨越雙黃線從左邊過!是違規嘛?當然是阿!要開罰單嘛?不用阿!前方就攪烏龜車到底了!跑個30~40它也不肯!右邊又卡死,叭它也不好意思!大家彼此彼此摟!睜一隻眼避一隻眼看對方行為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