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警察確實很難管以法律來說82條可以勸導如果當下立即改善,就算處理完畢隔幾天在搬出來就算新案件(這就是法律漏洞)台北市有自治條例可以管出了台北市抱歉只剩道交82條想根絕路霸除了市長肩膀夠硬並輔以自治條例及道交條例才有可能不然民代每天關心,如果市長不挺那警察算什麼東西純粹就事論事多年住台北跟台中的感想
確實,每次走在台北市的街頭都不會看到這種亂象!花盆、廢棄機車橫停、輪胎鎖在水溝蓋上...我也認為這路段要嘛就畫紅線,增加路寬~!不然就畫機車格,讓機車依格停放,也比路霸這樣用美觀多了!都升格了!再不改善!根本只是虛有其名~!不過我朋友說的也算有道理!台北市都是有錢人有車庫,當然不用跟你佔車位~!
jefflau wrote:版主你的照片太久了 ...(恕刪) 那老闆娘應該是老三重人,沒知識的人~!什麼都要爭到贏!有次我停到喜美那車位,剛好喜美房客回來,就說那是他的車位,我就說那叫警察來問看看!後來他就開走叫那女房東出來,女主人帶著兒子出來(兒子也像痞子)一出來就叫囂!說他花那麼多錢買一樓為什麼不能停車~!說前屋主賣他那麼貴.....(你買貴關我屁事阿~!)在警察前講的一片歪理~!後來警察就說這地誰都可以停...我就說我要告發他們是路霸....後來兒子知道理虧了就把母親拉走不敢多說話!只可惜後來沒空去和他們抗衡!只去警局備案~!可悲的路霸~!會有報應的!應該發起拒吃可惡的早餐!
linpredator大大說得沒錯,公權力不張的確是路霸囂張的根源,現在新任市長的魄力不知道會不會比前一任縣長要好?我一定要來測試看看,如果寫e-mail不行,我就直接寄掛號信給縣長,並將我e-mail給相關單位的回覆內容一併附上,看看市長對於下屬相關單位的做法是否接受?我是真心希望縣市升格後生活環境與品質能夠改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3不5時就來檢舉,看看他們覺不覺得煩!搞不好最後就畫上紅線或收費停車格,讓市容得以更加美好!!
http://www.tpd.gov.tw/html/index.htm住台北市還是比較好,直接可以不具名網路檢舉。剛剛使用了檢舉惡鄰居,就會有警察杯杯服務。各位,權利是自己又爭取來的,不是自己掉下來的。還有,不用想先和鄰居溝通再看看需不需要檢舉,沒公德心的人牠都知道自己理虧的,但牠還是照做,不會因為你事先和牠溝通或反映而改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檢舉,台北市的1999專線還可以匿名,真是一個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