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發問....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紅線禁止停車適用所有車輛(警用車輛在規則第113條有免責權)

但是交通法律或交通規則已經給警察一條免責權了, 前題是:最少要開警示燈!

99-1-4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器腳踏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
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
,但應開啟警示燈。


(交通規則最後都要用法律來開罰單, 所以可以稱為違法)!


根據熱心網友指導, 警察車輛可以臨停並無違法!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就是有這種人整天亂

樓主你要不要去拍小綠綠
就是有看不懂文的這種人...

上01來發問也不行嗎...還是01是你家開的



米咖 wrote:
紅線禁止停車適用所有...(恕刪)

了解了....感謝大大撥冗解惑.....感謝
你還笑的出來!!!你的女兒玷污了我...現在你要怎樣賠償我的損失

無所事事吃飽睡 wrote:
醫生做手術

拿刀切人違法嗎?
誠心發問


你真的讓我笑到肚子痛了

如果停紅線但是在摸魚
違法,外加處份
如果處理糾紛、打架、車禍等等
未違法

就這樣..
老話一句
想知道真相檢舉去督察室
就會知道答案

簡單3張照片
我敢說01沒人能正確辨別
我看到了,有違規沒違法
.
.
.
我是說那台腳踏車"未依規順向停車"+"停在人行道上"


基本信賴原則
警車停在那邊就是在值勤啦

cash47014701 wrote:
誠心發問....請問...(恕刪)


等哪天你有急事報警了,
等了半小時警察都沒出現,

事後,
卻發現他們是在找停車位才沒出現,
這時候你會怎麼想???

米咖 wrote:
紅線禁止停車適用所有...(恕刪)


大大您引用的法條有誤喔~~~;
請參考道安規則第113條:「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
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
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
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不用警示燈就可以停車了,至於大大所說的第99條是指車道的行駛規定(例:機車行駛快車道就應開啟警示燈)~~~!!
alfjack wrote:
大大您引用的法條有誤喔~~~;
請參考道安規則第113條:「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
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
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
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不用警示燈就可以停車了,至於大大所說的第99條是指車道的行駛規定(例:機車行駛快車道就應開啟警示燈)~~~!!...(恕刪)

是!

我沒看到"停"有另外規定, 我接受您的教導!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cash47014701 wrote:
誠心發問....請問...(恕刪)


個人覺得 警車這種不會被拖的勤務單位用車應該都停在紅線區
把停車格讓出來才對

之前就是有民眾檢舉警察局外面的警車為了方便都直接停在警局門口的紅線上
所以後來很多警局附近的停車格都被畫上"警備車專用"
反而減少正常停車格數量

真不懂這些看到警車停紅線就見獵心喜的人是何居心
自己被拖就該檢討自己幹麻停在紅線上 而不是去找執法人員的漏洞吧(說真的也只是觀感問題根本不是漏洞)

如果有一天這種事又被黑心政客拿來當把柄講的話
我看每條路的路邊停車格都會被犧牲一格上面寫上"警備車專用"

要警察停格子 要這樣做警察根本也不會擔心 大不了自畫一格或找一格車位改成警備車專用
你還要檢舉嗎!?想想看對自己有多少好處?還是逞口舌之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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