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5986 wrote:唉~ 所以車撞人真的...(恕刪) 其實當時醫生看診費就是我出的。連對方要求兩份就醫證明好申請保險賠償也是我出的(第二份要自行影印也是我跑腿去7-11印的)您說的也對... 但因該沒有人上門探望賠罪送紅包時還要求對方開收據證明吧...至於和解書... 這一定要對方寫嗎? (我不知怎麼開口跟對方說呀)
Obsurfer wrote:其實當時醫生看診費就...(恕刪) 可是那些費用能證明是你出的錢嗎?收據你都有保留嗎?我印象中,真的是要簽合解書的,真抱歉,我記的不清楚不然社會上人百百種,回頭再來又告的也很多不然你去問免費的法律資詢電話好了
Obsurfer wrote:車撞人就是不對的?!.(恕刪) 我家大兒子19歲時也騎機車撞過一次橫越馬路的行人..!(我是收到調解通知書才知道)我追問兒子為什麼有這種事回家後都沒說.又怎麼會撞上行人..他說是她快速的跑到路中要到對面去(她丈夫在對面等她上車)所以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可我兒子立即報警叫救護車並陪她至醫院!等到醫生說人沒什麼事了之後才離開!!後來我打電話去問被撞行人目前傷勢如何..對方直說沒事!還直誇我兒子是位很懂事又負責的小孩..並要我放心收到和解書不用去也沒關係!她不會想要任何賠償費用!請放心!(不過我身為家長還是不放心請她們夫妻兩去調解比較妥)到調解現場如那位女士所言一毛都不要.直接和解.(害的調解委員一臉霧水!談都沒談直接和解??!!)
松鼠NO.1 wrote:不是每個人都是好人 ...(恕刪) 認同...畢竟這世上有幾%人..做錯時會自認有錯..!!有如我上面說的女士..相信她自己清楚橫越馬路也有錯!只差不敢當面對孩子的家長我說而已(一字都沒提)..只能說..慶幸大家都沒事!能和解是最好結果
Obsurfer wrote:其實當時醫生看診費就...(恕刪) 樓主 市面上目前行車記錄器都很便宜 就算買了兩張小朋友有個影像做依據都好 這點小錢不要省了!!不是一定要發生問題而是發生問題時多個保障自己的權益空間小錢不要省 才能保長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