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5986 wrote:
唉~ 所以車撞人真的...(恕刪)


其實當時醫生看診費就是我出的。
連對方要求兩份就醫證明好申請保險賠償也是我出的
(第二份要自行影印也是我跑腿去7-11印的)

您說的也對... 但因該沒有人上門探望賠罪送紅包時還要求對方開收據證明吧...
至於和解書... 這一定要對方寫嗎? (我不知怎麼開口跟對方說呀)
大俠愛吃漢堡包 你不是大俠......吃香蕉 wrote:
要小心最厲害的一句話...(恕刪)


可以跟警察說

你有注意但是他是故意的"違規",害你無法反應

這樣可以嗎?

Obsurfer wrote:
其實當時醫生看診費就...(恕刪)

可是那些費用能證明是你出的錢嗎?
收據你都有保留嗎?
我印象中,真的是要簽合解書的,真抱歉,我記的不清楚
不然社會上人百百種,回頭再來又告的也很多
不然你去問免費的法律資詢電話好了

沒有影子的人 wrote:
你會上來發問,也看看這裡一堆行車紀錄器

幾千塊讓你證明對錯

也省了很多麻煩.(恕刪)


認同 支持裝 車紀錄器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didi0216 wrote:
可以跟警察說

你有...(恕刪)


應該可以
但是他們會要你提出證明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
我一直很不解
說是駕駛人應該注意
難道行人走在路上就可以眼睛閉閉嗎

真的要說
兩方都有相同責任
怎麼每次事故都把這個責任賴其中一邊的頭上
Obsurfer wrote:
車撞人就是不對的?!.(恕刪)


我家大兒子19歲時也騎機車撞過一次橫越馬路的行人..!(我是收到調解通知書才知道)

我追問兒子為什麼有這種事回家後都沒說.又怎麼會撞上行人..
他說是她快速的跑到路中要到對面去(她丈夫在對面等她上車)所以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可我兒子立即報警叫救護車並陪她至醫院!等到醫生說人沒什麼事了之後才離開!!

後來我打電話去問被撞行人目前傷勢如何..對方直說沒事!還直誇我兒子是位很懂事又負責的小孩..並要我放心收到和解書不用去也沒關係!她不會想要任何賠償費用!請放心!(不過我身為家長還是不放心請她們夫妻兩去調解比較妥)

到調解現場如那位女士所言一毛都不要.直接和解.(害的調解委員一臉霧水!談都沒談直接和解??!!)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lucky28666 wrote:
我家大兒子19歲時也...(恕刪)


不是每個人都是好人 = =

松鼠NO.1 wrote:
不是每個人都是好人 ...(恕刪)


認同...

畢竟這世上有幾%人..做錯時會自認有錯..!!

有如我上面說的女士..相信她自己清楚橫越馬路也有錯!只差不敢當面對孩子的家長我說而已(一字都沒提)..

只能說..慶幸大家都沒事!能和解是最好結果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Obsurfer wrote:
其實當時醫生看診費就...(恕刪)


樓主 市面上目前行車記錄器都很便宜 就算買了兩張小朋友

有個影像做依據都好 這點小錢不要省了!!

不是一定要發生問題而是發生問題時多個保障自己的權益空間

小錢不要省 才能保長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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