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婦人違法穿越馬路
(巷口停時看見走過去... 怎知後來又左轉90度穿越馬路? 不到一百公尺外就是斑馬線呀!)
疑似(因為我只聽到叫聲跟本沒聽見撞聲車身也無痕)被我撞到坐在地下。
下車後已由對方同事打電話叫救護車跟警察
(我有問... 當時本不想浪費社會資源我就沒再重複打... 看來我錯了)
送往醫院後有挫淤傷但X光醫生說沒事要觀察。
作筆錄時警察是沒對我說什麼不過有聽到聲音提高對婦人說怎麼注意來車之類.
小弟開車十幾年來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事後打3、4次問後復原狀況。
重點是最後一次對方說是被我攔腰撞上。
我堅持說我跟她同事都沒看到所以對方說的算。
對方就生氣說我沒擔當不是男人。車撞人就是不對的。她可以告我..
也質疑我打電話只是想脫責(其實我只是想她好一點後去慰問呀)
當時怎沒打電話報警(因為問過她同事已經打了呀)
反正就是我撞她的... 小弟只能道歉(我不擅講話惹對方生氣了)
小弟的疑問是:
- 她說的對嗎? 不論如何,車撞人就是不對的。
- 現在她氣消說我可以去看她了。那我紅包該包多少呢?
- 受傷的是她沒錯(不管是我撞還是嚇到跌坐到地上)所以我就該說"對!是我撞的嗎?"
唉... 後續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