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lcat wrote:又是汽車......真是 , 該好好整頓汽車駕駛人的素質了吧 你錯了...汽車違規,只是"該"汽車駕駛人的錯何來"又是"之稱呢?只有二輪才無條件適用連座條款來01這麼久~不懂嗎?
joeseno wrote:這裡好像是在高雄楠梓...(恕刪)blockquote>pigeon0205 wrote:是高雄楠梓沒錯。改過的車,很好認。哈哈~!! 我發現網路上有一批人,不曉得是何居心。若是發生在台中,他們就會趕快發聲「又是台中」了。怎麼這檔子事發生在台南高雄的,都不會如是批評呢?有感而發,閒聊閒聊。
datukyong_jb wrote:說實在的,很難確定那 Nissan Tidda 是否是真的受害者? 搞不好它在之前惹到後面那人不爽,要來對他怎麼的!因此我對這事保留一半的看法...因為很多時候很多公路使用者會以為路是他家的, 不管其他使用者,喜歡怎麼樣開就怎麼樣開,結果惹毛人家...當然我不鼓勵以暴制暴... 就算對方有違規,也不能攔車砸車好嗎!對方充其量不過是違反行政法規砸車攔車已經觸犯刑事了你看人家違規,不爽的話那就去舉發!人家違規不代表你就可以打人家!
我倒很期待遇到這種事....如果是空手下車,敲敲車窗叫囂就算了...如果像影片中走到車後踹車(或是持武器下車作勢要怎樣)小弟我是絕對不會考慮和猶豫的。一定馬上加速撞下去,要他付出人生中不可挽回的慘痛代價....呵呵!耍狠?夜路走多,會遇到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