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方法請法官大人參考:
請法官叫警察用專業儀器將車子定在時速40,然後通過那幾隻監視器,畫面會講話,有沒有說謊一看便知,還30~40哩,不會太扯喔,兩條人命,你還敢說謊,40會甩成這樣,你騙肖喔,當大家都沒開過車嗎??


判重刑啦!!!
判重刑啦!!!
判重刑啦!!!
判重刑啦!!!
判重刑啦!!!
判重刑啦!!!

大家睜大眼睛看法官怎麼判
再輕判我們大家就走上街頭,抗議恐龍法官!
有沒有人挺我

KK-VIP wrote:
有個方法請法官大人參...(恕刪)

我可以贊助你們50個便當

皇天無親 wrote:
好猛......(恕刪)


這惡性駕駛.. 看來平日飆快車任意蛇行惡習..
一般人行駛大學門口人來人往地段..都會慢速通行
看撞擊影片.簡直是飛奔..



開得是公司貨車.. 那雇主是否應負連帶責任
昨天看到這則新聞的監視器畫面,滿恐怖的
一秒前那位小女生還在脫雨衣吧
下一秒看到貨車很快的撞上去,
不只人被撞不見了,連停在路旁的摩托車都不見了...
阿彌陀佛,希望他們能安然渡過

Pink Floyd wrote:
取消路權最實際啦!
碰到重型機車違規,大家不都這樣說~
為什麼現在都撞死人了,沒人提取消路權???

要諷刺也要看時機 這種新聞你也酸

取消路權 你取消小貨車路權,乾脆所有有車斗的車輛權都取消算了
然後貨物都用機車轎車運送,看看會對台灣經濟發生甚麼影響
有個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步行經過路段時,第一時間會察覺到有車輛失控嗎?

蒙其.J.尛 wrote:
有個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步行經過路段時,第一時間會察覺到有車輛失控嗎?

以他那個時速看來,很難
從感知道該車失控往自己衝過來,要反應的時間以時速60來算,若距離30公尺到撞上自己也只有1.8秒
這瞬間要判斷出要閃,往哪閃也許做得到,但我想是有相當難度的.......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重點

那就是小貨車的保險只有一百五十萬

這次事件死兩個人

一個算八百萬好了 兩個要一千六百萬

那個公司和駕駛 去那邊生一千多萬?
雖然我的眼睛不具有測速功能
但是看畫面中的速度他说只開40...
鬼也不信!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Garys wrote: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恕刪)
最終只拿到債權.....
法律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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