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頭頂上快速道路的環境(開車才看的到)...再看看一旁自行車專用道的環境...最後看看眼前所謂機車專用道的環境...堤外明明空間不小...不拓寬+分隔島???因為施工的關係...又多了幾個完全盲灣...走在自己車道都會不放心...連旁邊的自行車道都非常直且路寬一樣!!這段路剛好同時有汽車/機車/自行車專用道...政府有用心沒用心一眼就看得出來!!
碎掉的餅乾 wrote:A3J-656 蠻北...(恕刪) 圖像清晰日期時間均有,補上發生地點,就交給大同分局交通隊,讓他榮獲交通隊頒發紅色獎勵通知,那位駕駛一定會是"祝甘心仔".以後一定就會有所警惕.總比發生事故來的好吧!
版上應該有不少的人應該常走這條必須通勤的路吧基本上我看過太多刺激的事情了我記憶中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有一個改很大的跟我一樣大的年輕人在有一個橋墩把路分成兩邊的地方因為對面已經有車過來了如果他硬超的話會讓對面的有危險我就把安全車距給縮小結果對方竟然從逆向的那個地方騎過去我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這個時候對面......還好沒有其他的車子過來其實在改建的一段時間曾經有把去跟回的車道分開過那個時後都不用擔心對面會有車逆向超過來...這條路有以些注意事項1.警察會在公園前附近抓超速如果周圍路燈沒有開的話請務必減速...2.剛開始會被各式各樣的人氣死請保持平靜的心情騎自己的車就好兩年前剛騎車的時候我自己經常玩的碰碰樂~你敢靠過來我就撞回去...後來我越來越縮回去了我還想要活下去阿~
提到大同轄區不免又讓我想到曾經發生的一段經歷那天晚上, 我正在民生西路上與環河北路的路口等紅燈準備進入大稻埕的河堤入口這時有一輛行駛在環河北路的轎車(往北方向)這時候的號誌, 環河北路往北是紅燈, 往南方向還是綠燈.他沒有停紅燈, 直接紅燈右轉進入民生西路.當時我瞄了他一眼, 一手正拿著電話在講手機.此時剛好我的方向號誌變綠燈, 綠燈起步時剛才那輛剛紅燈右轉的轎車在路口又突然左轉反悔想要走環河北路北上的方向(此時那個方向是紅燈耶!)差點被他撞到很驚險隔天很生氣地把錄到的影片寄給大同分局舉發接下來就精彩了(當初的對話不見得和底下的文字一字不漏, 但語意是一樣)第一回合沒幾天接到承辦人電話打來承辦人: "林先生, 您的交通檢舉我們沒有辦法舉發喔!"我: "為什麼, 我不是把影片附上了嗎?"承辦人: "檢舉要靠照片才能成立, 我們都是寄照片給違規人, 影片不能洗出來"我: "難道你們沒辦法定格把畫面抓下來變成圖片嗎?"承辦人: "您寄的影片有很大的問題, 我打開時撥放停頓很嚴重, 根本沒辦法看"我: "我知道了, 我另外補寄JPG檔給你"天啊~~ 竟然是1080P的錯, 員警的電腦撥不動.第二回合承辦人: "林先生, 您的交通檢舉我們還是沒有辦法舉發喔!"我: "驚! 為什麼?"承辦人: "您沒有附上該違規者方向的紅燈照片""而且就您檢舉的2項違規紅燈右轉和闖紅燈來說, 有些路口是允許紅燈右轉"我: "好吧, 我再補寄更詳細的畫面給你!"第三回合1. 我查了一下, 該路口確定不能紅燈右轉(奇怪, 自己轄區的員警不知道嗎?)2. 捕捉到差點被撞後, 對方加速闖紅燈時, 我頭右轉看他後車牌的畫面, 有照到紅燈承辦人: "林先生, 您的交通檢舉我們最後還是沒有辦法舉發喔!"我: "驚x3! 為什麼?"承辦人: "您附上對方闖紅燈的照片, 需要包含他在停止線前、跨越停止線 & 超越停止線 共3張照片""也就是說, 您需與闖紅燈同方向才行"我: "可是如果他與我同方向就不會差點撞到我了耶!""而且環河北路南北向的車都在等紅燈, 只有那一台右轉到一半再變左轉直行, 很明顯的違規啊!""而且這裡的紅燈都是50秒以上到99秒""我這邊綠燈直行時, 對方闖紅燈的時間不可能是剛好黃燈變綠燈時"承辦人: "違規舉發是不能用推論的, 你怎麼知道對方看的號誌是不是剛好故障沒有紅燈?"我: "我...我...我還是算了吧! 沒舉發成功會先被氣死!"回到這次差點被撞的影片, 當下是有點生氣, 沒多久就氣消了.舉發他他會因此改變騎乘習慣嗎?也許會也許讓他看到這邊的PO文也會引發他檢討也許就讓他撞一次的效果會更大但檢舉他的動力也消失了(我人車沒大礙)希望他自己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