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pig wrote:
從這說法 感覺上妳們應該是四台一起飆車...(恕刪)
扣小魚 wrote:
....完全正確.....(恕刪)
這幾天看了版主 Po 的文 (01 & FSC),只能期望你朋友快快康復....
對於整個事件版主敘述的如此詳盡,想必版主一定是4部車裡的其中一部了,不過有關對方肇事逃逸的認定,好像只是你們單方面的看法,不知目前警方的認定為何 ?? 再則,會不會對方有裝行車紀錄器,你們的飆車行為全程被他紀錄無遺呢 ??
還是建議版主在事件未釐清前,先將具有法律責任的字眼移除或修正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