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小瑞 wrote:
另外想請問,當時我本來是停在路邊OK門口斑馬線那位置,而斑馬線跟雙黃線中間空白處還蠻大的,且要去的家安診所也不遠,所以就想說只要不跨在雙黃線上就不違規了!請問雙黃線到底是前後空白多遠距離是不能跨越呢!本來是想說警察先生對我也還算好,只開我600元的罰單,沒有寫到在雙黃線前迴轉!
...(恕刪)
板主 您的觀念是不是隨時想迴轉就迴轉啊 怎麼在路口直接迴轉 超級危險
賴小瑞 wrote:
我也準備緩緩行駛到南向北車道,不過南向北機車道還有車,所以我只能慢慢開,當車橫在兩邊快車道中間時
根本是個超大障礙物
建議板主再把交通法規拿來看一下
換個角度 你如果是路上的機車 這樣一台休旅車橫在路中間有多危險
面對現實吧 該賠就賠 雖然對方開的價位很扯 就上法院調解看看 不能就照賠當買教訓
因為你這樣開車真的很沒有安全觀念 對方沒賠上性命你應該要覺得撿到而開心
要是對方因此喪命你拿什麼賠人家!?
說句難聽的 你自己趕時間 就可以允許自己成為道路殺手
把你自己的方便造成別人的危險
別人撞了 要求賠償也是天經地義 價錢可以再談 要不然換你撞撞看 別人賠你錢你要不要?
將心比心 不要只要求別人體會你的苦衷
被罰錢 被吊照又怎麼樣!?
乾脆順勢把車賣掉賠錢給對方 當個機車族去了解一下路上這樣開車的人有多惡質
Hope`& wish wrote:
照你字面上的意思你是...(恕刪)
我這裡指的同一台機車事件,跟我發生事故的是不同機車啦!
同一台機車事件是我老婆同事的朋友遇到的,到場處理的員警有指出又是同一個人!
提出這只是要說真的是有很缺錢的做這類事,希望大家要小心!
而且他要求的賠償也不可能到48萬吧!
順道一提,撞我的那位車主,在急診室時醫生有說沒啥甚麼大問題,觀察兩天就可以回去了!
星期一談的時候他作保險的姐夫有說,因為有關係本來想多住幾天也沒關係可以多要點理賠,
不過還是要規避一下所以只住了三天!
有人建議我自己撞撞看,說真的,相同的受傷情況,有人願意賠1/3的金額請告訴我,
只要我會試著把良心藏起來嘗試看看!
還有我的觀念並不是想回轉就迴轉,我是確認我的後方沒車才慢慢轉過去,
只是裕誠路上與明華路十字路口前真的有個彎,這也是我沒有持續注意的錯,
回這段不是要狡辯,雖然知道看不順眼的還是會罵,不過還是想提一下!
說真的在高雄生活三十幾年我騎車比開車隨性,也因為如此過路口會更加注意,誰會沒事想找車撞,
我也曾經被撞昏迷三天,但我也不會獅子大開口要人記取教訓,更何況是撞人!
我想為了別再失眠,我還是就此打住別再自取其辱了,感謝為我解惑的人,
知道批評的人說的是法律正義之聲,衷心的說各位是真的有正義感的人,也是要說聲謝謝,受教了!
賴小瑞 wrote:
我這裡指的同一台機車事件,跟我發生事故的是不同機車啦!
同一台機車事件是我老婆同事的朋友遇到的,到場處理的員警有指出又是同一個人!提出這只是要說真的是有很缺錢的做這類事,希望大家要小心!
而且他要求的賠償也不可能到48萬吧!
順道一提,撞我的那位車主,在急診室時醫生有說沒啥甚麼大問題,觀察兩天就可以回去了!
星期一談的時候他作保險的姐夫有說,因為有關係本來想多住幾天也沒關係可以多要點理賠,
不過還是要規避一下所以只住了三天!
有人建議我自己撞撞看,說真的,相同的受傷情況,有人願意賠1/3的金額請告訴我,
只要我會試著把良心藏起來嘗試看看!
所以說
不同車禍事件但撞車的是同一個人? 同一個人但騎不同機車?
真的就像我9樓說的那樣?
難怪一開始我就覺得怪怪的
你車擋在車道時間也不算短
她遠遠的騎過來會沒看到?
而且樓主也說兩三秒前看了沒車才轉過去
對方撞完車的說詞也很怪
樓主要不要去調一下附近的監視器
說不定她已經在那邊守株待兔了
一看有機會就從附近騎車衝撞過去
ps:啊她是斷幾顆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