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車禍初步分析表!....(傻眼....??)


tree747 wrote:
雖然很多人都跟說我曠日廢時,不過該走的路還是要走。


希望你半年後還能保有現在的衝勁!

我同事的弟弟一起死亡車禍

拖個半年後也是法庭外和解了~~~

因為 .....還是"快點"拿到錢比較實在~!
(1) 前車雙黃線迴車

(2) 後車雙黃線超車

以上兩件事,其中一件不發生,就沒有這起事故

但,在同一車道上,前車的路權優於後車,後車有注意前車動態的義務

個人想法,我也不知道上法院會怎樣判?
jit5981 wrote:
千萬別以為公務員可以為你打抱不平 也只是領薪水的人


我要幫推這一句,對他們而言這是工作的一部分而已。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tree747 wrote:
大大您好:你的責任比...(恕刪)


同向車道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單一車道的同向車道, 後車欲超越前車, 需以燈光或喇叭通知前車, 待前車示意讓道後, 後車始可超車,
前車無正當理由而不讓道, 處XXXX元以下罰鍰.
開版大大一定會有肇責的.

前車雙黃線違規迴轉, 導致後車在未保持安全距離下追撞,
雙方的肇責可能會接近.

由於開版大的機車乘客有受傷, 所以前車有負過失傷害的事實,
應從這裡下手.

大大騎車的心態要調整, 騎車盡量能靠路邊就靠路邊, 不要讓別人還要跨到雙黃線才能超你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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