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二高時速110的路段開到114居然被開超速罰單!!??


msrp7512 wrote:
交通法規那一條有說寬...(恕刪)


請參考註3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認真你就輸了是01,不認真你就別混了是人生!
同一條路有2.3種限速

不熟悉路況的人沒注意喵一下

隨時就收到一張紅單

感覺是在挖陷阱給人跳
馬拉巴栗 wrote:
請參考註3http:...(恕刪)

我15樓有說過

基本上這條重點在那個字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於95年9月16日修正,其條文第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這邊應該唸成 得到的得 做"可以"解釋

而不是唸成 我得走的得 做應該或必須解釋

白話說就是微罪可以不罰
但要罰也是可以

msrp7512 wrote:
交通法規那一條有說寬限10公以內不能開單的??
限速110公里你開110~120對警察來說可開也可不開
看心情囉
我有一個同事在限速50公里的路段
被固定照像桿照了一張
照片寄來上面寫測速53公里
超速3公里
結果罰單一張


真有這回事!!麻煩你貼單出來看看,還有時間、照片跟路段,讓大家小心一點。
現在固定照相桿都10KM以內不拍了,我還沒有遇到過10KM以內拍的,
麻煩這位大大告知大眾一下。

謝謝。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doubless wrote:
1. 限速110,你...(恕刪)

是這樣嗎?
那為什麼二高限速110的地方 我永遠都開120
經過警車也是 相機也是 沒被照過半次?

市區限速50 我永遠都開60沒被拍過半次?
是因為我運氣太好嗎?

法規法規 自己去看清楚再來說嘴吧?

hjfrank wrote:
你記錯,"寬限值 1...(恕刪)



"寬限值" 10Km*100遍!!


感恩,我教了

Hope`& wish wrote:
我15樓有說過基本上...(恕刪)



之所以提出來
只是想說明 若超速未逾10公里
在沒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這是因

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這是果

我的看法是

在沒種這個因的情況下
得到的果就是不舉發...

之所以用"得"(可以) 是因為沒有違反前面的但書("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那就"可以"不舉發
就這麼簡單

而不是執著在認為警方在超速未逾越10公里"可以"不舉發也"可以"舉發的字面意義
那警察實務上就很忙 爭議不斷

單純個人解讀 純討論



認真你就輸了是01,不認真你就別混了是人生!
是這樣嗎?
那為什麼二高限速110的地方 我永遠都開120
經過警車也是 相機也是 沒被照過半次?

市區限速50 我永遠都開60沒被拍過半次?
是因為我運氣太好嗎?

法規法規 自己去看清楚再來說嘴吧?
------------------------
運氣好不代表對,10公里是避免測速錶爭議
警察是可決定要不要處理或勸導
台灣道路陷阱太多 要自求多福了

開單的業績壓力大 還不趁機撈


LIN566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是的, 案發地點是在限速100公里的路段, 看來我不是槍下冤魂(雷射測速槍)...
,...(恕刪)


標題改一下吧...樓主確實違規,警察也沒開錯單
這種標題容易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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