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bbenking wrote:如果我的車比他大,當然就是先顧好自己,能閃就閃,不能閃就只好做好衝撞準備撞他囉萬一為了不碰到他然後出甚麼意外怎辦?? 要跟誰討? 我也是抱持這樣的心態不過 我不會閃 我只會減速煞車 煞不住就準備撞他(包括路上遇到的小動物)總不能我為了閃他 把自己暴露在更加危險的位置看過很多騎士 為了閃避自行車 或是小動物結果一閃 就撞上旁邊的車輛造成自己更嚴重的傷害 到時候腳踏車騎士拍拍屁股跑了冤都找不到人喊冤你後方的騎士 算是不幸又算是幸運不幸是他為了閃避自行車 作出了超過他車子跟他技術極限的事情幸運的是 他沒有被其它車輛輾過又撞倒了自行車騎士 把肇事主因者留了下來不然他自己摔倒了 而造成財物損失 受傷 甚至於死亡 都找不到肇事者(自行車無車牌 追查困難)日前不是有一個櫃姐 因為閃避一隻小狗 轉倒 被後方的汽車 輾過爆頭死亡小狗沒是 櫃姐死了 這算什麼呢?所以我贊成 遇到這樣的事情 別緊張 在自己可以控制的限度內煞車 煞不住 就撞上去千萬不要閃避 造成自己更大的傷害喔對了 如果真的萬一撞到了 千萬要報警 人儘快離開馬路 保護自己的安全 不要受到2次傷害
要注意喔~~~個人被大鱷魚反咬一口過~~~~~機車跟機車~小路口擦撞我跟對方學生都起身 問說有沒有事 OK嗎?雙方都說沒事~~~就都離開了 有留個電話 ~現場我看都只有車殼擦傷~~但因為我的號誌是閃紅燈 他的是閃黃燈 他優先比較高隔天電話就來了 說我肇事逃逸 他們向警局備案了之後就像新聞一樣...很像詐諞集團那種...包紮的跟什麼鬼一樣的對方出現(要錢重點還好有監視器拍得相當清楚~~並不是那種肇事逃逸~整個落跑~有雙方到路邊講話一段時間5~10分鐘 看對方車子有沒有怎樣 的畫面看起來很像是學生他老爸強勢要錢~要告的~因為對方18歲未滿20檢察官認定不起訴~ 好里加在~ 民事也沒賠~當然也有打電話來 囉哩囉嗦 叫我要賠~運氣好只有損失一堆時間~~~ 有三次調解重點~~~小擦撞都要用白紙黑字寫 和解書!!格式上網下載都有!上面簡略寫上什麼時間地點路口等等!發生什麼事情! ...達成和解都算有效!!認為沒什麼事的就走 ~ 一定都要寫 不寫就只能叫警察!不然被鱷魚反咬....大噴血!! 走著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