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在會車時我有瞄到,車上只有他一人! 他車速不快,大約30-40km
如果孕婦或是其他緊急事故的人是橫躺在後座,那就很抱歉我沒透視眼可以看穿!
如果依照你的邏輯,「人家都已經在超車了 你不讓他就算了 還堵他的路」
那真的是我錯了! 因為我這邊是單線道,旁邊只容納機車通過!
我應該把我後方的摩托車騎士撞飛,因為對方有緊急事故!
我更應該馬上回轉順便幫他開道! 因為只有他車上緊急事故的人是人!
其他遵守交通規則,規規矩矩開車的人都應該活該倒楣!
他有緊急事件,所以超車+違規,危害更多人的生命,所以應該受罰,如果他不滿,可以自行申訴
你小時候摔斷手,所以你爸一路超車,幸好沒有發生事故!
如果有發生其他不幸,相信你今天的回應部會是這樣!
最後,世界上有一種車叫救護車,沒人敢擋,謝謝指教!
Cromarti wrote:
人家都已經在超車了 ...(恕刪)
Cromarti wrote:
人家都已經在超車了 你不讓他就算了 還堵他的路
你怎麼知道人家後座有沒有躺孕婦 或是緊急狀況
小時候我摔斷手 爸飆車送我到醫院 一路超車 路上誰會知道我們車上發生什麼事?
別因為裝了行車紀錄器就一副不饒人樣 天下只有我裝行車紀錄器對 其他通通錯的樣子
沒裝行車紀錄器就沒事 一裝行車紀錄器就每天都有問題
台灣行車紀錄器被濫用
以後別再這樣了
經典!!
原來自己有緊急狀況就可以陷他人於危險之中
為了一台不知道車上有什麼鬼緊急狀況的車子,樓主一家人卻得面臨生命危險
更別說那個駕駛搞不好只是違規慣犯?喝醉酒?
一句緊急狀況就可以這樣搞~~拜託你來讓我逆向撞一下~~我緊急狀況喔~~撞死你別要我賠
"別因為裝了行車紀錄器就一副不饒人樣 天下只有我裝行車紀錄器對 其他通通錯的樣子"
樓主哪裡不對?對方那裡沒錯?願聞其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