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za wrote:依法條規定如果是警察自己發現違規行為,罰鍰為新台幣3,000以下者得不罰經人檢舉者,查證屬實後,必須開單告發...(恕刪) P大感謝您的專業解惑但承辦員警就是不舉發你完全拿它沒皮條我試過了
diowan wrote:唉~~~難怪咱們的交通狀況一直都........(恕刪) 沒辦法阿就是這樣阿他幫不幫你處理一個月都是領七八萬塊他會想幫你處理嗎?當然是敷衍了事阿當然好警察也是有的阿 今天的樂透還沒買 等一下去買
psza wrote:如果要玩的話,找當地警察局的督察室準沒錯說有警員未按法條規定執法,並涉及行政怠惰...(恕刪) 玩不過他的啦人家可是有我的個人資料耶怕怕唷跟他這樣玩下去為了甚麼?不過就是一件沒有獎金的交通違規檢舉案值得嗎?呵呵感謝您的建議囉
chako wrote:板主原來還是檢舉達人之前有人說靠檢舉獎金月賺好幾萬板主要不出書交大家如何當個廖扒子達人...(恕刪) 笑死我啦你還到處翻我的舊文出來炒阿我不是檢舉達人啦檢舉達人檢舉環保違規有獎金我們這種檢舉志工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啦檢舉交通違規給惡意違規車主一個警惕等於救了一個在將來可能會被他害到的用路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阿檢舉交通違規完全沒獎金純粹做功德你活了30幾年還不知道嗎?附上你對人不對事的連結兩篇甚麼時候消防隊勤務車用那麼拉風的了?靠爸、靠時代、靠運氣成功者的嘴臉,誰沒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