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駕駛開車時要注意囉~~

這個騎腳踏車撞我的婦人,大張旗鼓的去警察局告我、地檢署提告,讓我疲於奔命,光去做筆錄就請了好幾天,檢察官訊問完畢後,送車禍鑑定會,今天收到車鑑會結果~~~無肇事責任~~其實我對這位婦人很生氣,但更令人沮喪的是那些第一線的警員(車禍分析員)~~他們當初如果肯多用點心,就不會讓受害者的我,差點就成為過失傷害的被告者~~

jerrydjw wrote:
重點在於法條要注意前...(恕刪)

重點在於法條要注意前方狀況,但是警察卻延伸到:注意四周景色----這會不會太扯了

注意四周景物沒錯呀 難道開車只顧著看前方 想切就切呀
MILK660 wrote:
注意四周景物沒錯呀 )


+1

開車本來就要注意四周,四周不是單單只的前面喔...左右與後面最好都能掌握到
後面回文的人有看過樓主事故的影片嗎?
去看看吧
能閃得過的再來講

(樓主把影片拿掉了嗎?不到一秒的反應時間 腳踏車直接從對向車道靜止車陣縫隙中忽然穿出)
被騎腳踏車的婦人撞到


樓主21F回文
jerrydjw wrote:
這個騎腳踏車撞我的婦人,大張旗鼓的去警察局告我、地檢署提告,讓我疲於奔命,光去做筆錄就請了好幾天,檢察官訊問完畢後,送車禍鑑定會,今天收到車鑑會結果~~~無肇事責任~~其實我對這位婦人很生氣,但更令人沮喪的是那些第一線的警員(車禍分析員)~~他們當初如果肯多用點心,就不會讓受害者的我,差點就成為過失傷害的被告者~~...(恕刪)

重點是:我開車被他騎腳踏車撞耶~~
初步分析是寫"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跟警員說:他從旁邊來撞我耶"~~
警察回覆:開車應應注意四周景物"~~
我回覆警員說:他從車陣中出來耶,
警察回覆:他有權從車陣中出來
我:原來從巷口騎腳踏車出來就"無敵"了,想往哪裡走就往哪裡走,也不用管是不是有車囉
警察:......
又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讓台灣的交通混亂了幾十年



一堆亂騎車 亂開車的白目也因此賺了不少錢

沒了這條白目專用法

路上小白要怎麼賺錢呢
jerrydjw wrote:
重點是:我開車被他騎腳踏車撞耶~~
初步分析是寫"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跟警員說:他從旁邊來撞我耶"~~
警察回覆:開車應應注意四周景物"~~
我回覆警員說:他從車陣中出來耶,
警察回覆:他有權從車陣中出來
我:原來從巷口騎腳踏車出來就"無敵"了,想往哪裡走就往哪裡走,也不用管是不是有車囉
警察:......
...(恕刪)

所以只有悲哀可以形容
那些閒閒沒事沒錢又爛命一條的
可以騎個爛腳踏車到路上在車縫中鑽來鑽去
然後看準倒楣鬼用力往他撞上去
不要讓對方有反應可以煞車的時間跟距離
接著開始以刑逼民以刑逼民
A到錢都是賺到的
就算沒A到錢他也沒損失

樓主你不知道在台灣腳踏車是無敵的嗎
我看到腳踏車都閃得遠遠的
撞到法拉利了不起賠個幾十萬上百萬
撞到腳踏車人飛出去重傷不治半身癱瘓
沒個三五百萬一千萬你不用混了

結論
1
行車記錄器準備好
2
第三責任險準備好
重點是根本沒辦法看到他的腳踏車啊~~(他從兩台車子縫隙中穿越耶,而且要用慢轉,定格才能看到那1/3輪胎)
自從發生這件事情後,原本偶爾還會偷懶不裝行車紀錄器,保險也最陽春
現在全部升級了,奉勸各位
行車紀錄器、第三責任險不能省啊~~~~
我覺得這法條沒錯
錯的是引用和裁決的人
jerrydjw wrote:
警察回覆:他有權從車陣中出來...(恕刪)

為什麼他有權從車陣中出來..
他又不是迴轉,是穿越
就算是行人
旁邊有行人穿越道他也不能這樣穿出來

jerrydjw wrote:
這是交通大隊回覆喔~...(恕刪)


這就是所謂的"防禦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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