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epa wrote:是的!小弟不是受害者,我已經在路邊看一陣子了,等該車前面一台機車過去,我覺得跟該車的距離夠遠了,大概是4台車距離,而且想說在菜市場應該大家速度煞得住!...(恕刪) 4台車距離大概20公尺而已沒有50公尺我是不會迴轉除非機車超級龜速畢盡轉過去快也要個2.3秒龜的人轉了5秒10秒也是有如果機車時速40公里下去算每1秒可以跑11.11公尺這樣4台車20公尺只有兩秒可以反應跟煞車這樣時間真的夠嗎
linpredator wrote:你這個肇事者遇到這樣的受害者你真的算運氣好自己違規肇事哪還那麼多理由?賠一賠吧真的不多 同意 +1 !這些看起來算小錢 ... 賠一賠吧 ... 不要因小失大 !以這案例的賠償金額來說 -> 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