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凸鬼見愁 wrote:
天呀!怎麼最近都有這...(恕刪)


感覺這種天天以前就很多
可能是這幾年行車紀錄器紅起來
被A到那台還真雖小...無緣無故被撞翻

話說,如果有ESP,不知道會不會避免掉這車禍?
真不懂現在的駕駛人到底在想甚麼?

連自己開什麼車都沒有認知,坐上駕駛座就以為自己可以變成拓海嗎?

自己不要命也不要害到別人,前車乖乖的在路上開,搞不好就因為這樣弄的仁家家破人亡,這種除了危險駕駛之外,應該還要以公共危險、蓄意殺人、過失致死等罪送辦!

另外有購買行車紀錄器的人,應該都可以憑發票抵稅才是,政府應該好好推廣!
3C 奈米小咖咖 ^^

chs65 wrote:
看了蠻感慨的...發...(恕刪)

要救人第一件事,請先確認自己安不安全
別讓自己也變成被救援的對象...

剛剛才想說這棟樓大概又要歪了
一定會有人提出..如果有ESP?????
沒想到樓上已經提出來了

不曉得等等會不會又有人罵原PO龜在內線了
看完影片後,覺得會發生事故的可能原因如下:
事故車駕駛變換車道時的距離沒抓好,一下子就變換兩個車道角度過大,導致過快的車速煞車時又造成左後方煞車鎖死進而甩尾,高的車身高重心再加上避震器偏軟使得想用方向盤要修正時已來不及了。

sinshi wrote:
真不懂現在的駕駛人到...(恕刪)


我想是記者要引用的話要出錢才對 10秒算他們500元 很便宜對吧 50幾台的新聞台記者?

無聊浪子 wrote:
多年前 小弟受過一些緊急救護相關課程
民眾有時會有一些觀念
遇到事故 趕快去救人 趕快把傷者拖離現場
其實像這種車禍事故 傷者通常都會有頸部受損的狀況
如果施救的民眾本身不具有頸部固定的觀念 而貿然移動傷者
傷者反而有可能會因為頸傷二度傷害而有癱瘓的問題
所以 如果大家真的都很熱血 想在緊急時刻多幫助他人的話
在平常的時候應該要主動去接觸了解有關緊急救護的作業流程
讓自己具備緊急救護的能力
否則傷者本來只是皮外傷流血 未受適當處置反成殘
別讓自己的好心 反給他人更大傷害...(恕刪)

記得早期公司請了一位護理長來上工安安全課程
第一年提到CPR的重要性,要求學員遇到需要CPR的傷患,要毫不猶疑地施作救人,有作就有機會...
過了幾年,又是同一個老師,卻教我們沒把握最好不要作,否則本來沒那麼嚴重,讓我們這些非專業的來作,可能會造成更嚴重的傷害...並舉例連讀四年的護校生到醫院實習,頭幾次都不敢作,甚至嚇到哭出來手足無措...
人在受意外傷害時,有幾分鐘的黃金救人時間,要救還是不救?
加上台灣人的自私,救活就感激,救死可能會沒完沒了,旁觀者冷漠不是沒有原因的...
最後教師自圓其說,自己親人就要救,別人看情形吧...
真是危險
高速公路開這麼快
尤其是車身在高的箱型車
根本拿生命開玩笑
不知道車內裡面的人如何了?
由後面被追撞的前方車主
何其倒楣~~禱告!!阿門~~

koloco wrote:
影片也才50秒,發生...(恕刪)




star63912002 wrote:
我看了 哈哈大笑耶是...(恕刪)

我也是...拍手叫好(對那台銀色箱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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