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凸鬼見愁 wrote:
天呀!怎麼最近都有這...(恕刪)
感覺這種天天以前就很多
可能是這幾年行車紀錄器紅起來
無聊浪子 wrote:
多年前 小弟受過一些緊急救護相關課程
民眾有時會有一些觀念
遇到事故 趕快去救人 趕快把傷者拖離現場
其實像這種車禍事故 傷者通常都會有頸部受損的狀況
如果施救的民眾本身不具有頸部固定的觀念 而貿然移動傷者
傷者反而有可能會因為頸傷二度傷害而有癱瘓的問題
所以 如果大家真的都很熱血 想在緊急時刻多幫助他人的話
在平常的時候應該要主動去接觸了解有關緊急救護的作業流程
讓自己具備緊急救護的能力
否則傷者本來只是皮外傷流血 未受適當處置反成殘
別讓自己的好心 反給他人更大傷害...(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