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ching714 wrote:
所以我畫出來了!~~...(恕刪)

本來我的想法也是跟你一樣,但仔細推敲文字後認為,
本標誌必須與標線配合使用,
這條黃線應是標示家長接送區的範圍,不代表一般的黃線
不然,一般黃線的規定就夠用了,為何還畫蛇添足設置告示牌,告知什麼時間不可停車
他所標示的禁停時間,本來就是在7-20時只能臨停,其他時間可停車,
因為家長接送區有的本來是可合法停車,但為家長接送方便和維持交通,才設立這種專區
並特別註解:
1. 牌面內容:箭頭所指黃線路段在上課期間07:00-08:00、11:0012:30、15:30-16:30禁止停車(可臨時停車),其他時段則開放停車;紅線路段則是全日0-24時禁止臨時停車

像這種特別標示和現有標線的作法,其他地方也有,不只學校範圍,
但一切以最高單位認定才算!



biglincm wrote:
本來我的想法也是跟你...(恕刪)


以下這是我個人見解:

這段黃線本來就是一般黃線,只是牌子上的時段是做為"家長接送區"而已!

黃線開放停車的定義為何,禁止停車線(黃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即於管制時段(如7-20時),允許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這個牌子的設立,看似好像有點畫蛇添足的意思。但是,請注意這個牌子的第一行是什麼?就是"家長接送區"。設立家長接送區的目地在哪裡?當然就是讓家長有專用的停車空間來接送小孩。
好了,請再看我上述的紅色字,任何人都可以在管制時段(如7-20時)內使用黃線來上、下人、客,裝卸物品,那現在這段黃線要在上下課期間作為家長專用的區段,並禁止其他非家長的車輛來使用這段黃線時該如何做呢?那就只好再區分出什麼時段除了家長來接送小孩外,其他車輛禁止停車,讓出足夠的停車空間,讓家長可以安心將車停放在這段區域內接送小孩上下學,不會受到其他非接送小孩的車輛影響,以保護小孩的安全。

以上

ching714 wrote:
以下這是我個人見解:...(恕刪)

這是我找到的問答:
http://163.29.36.2/wise/s.jsp?qt=dismax&ro=true&d=0&mp=117031&q=家長接送區
內容有

學校週邊均為黃線,但靠近學校有立告示牌"學校停止上課期間,開放黃線停車",另一側黃線停車是否屬違規?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全球資訊網 >> 常見問答
2012-03-16
庫存頁
1.家長接送區標誌牌面立於黃線兩端,並有箭頭符號指示黃線範圍。  2.至於未設置標誌之黃線路段則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管制停車(含假日)。
 我認為,這應該直接到市府法規室尋求正確表示,
看了這麼多 最想知道的是

若黃線預設是不可停超過三分鐘, 那麼
什麼情況可以停黃線(熄火三分鐘以上, 排除颱風等特殊狀況)

有沒有實際路段,圖片可供說明?

ching714 wrote:
我覺得是樓主曲解了"標誌"的意思!

我不認為我有曲解標誌牌的意思. 反之, 小弟認為是您曲解了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網頁的意思
該網頁針對此牌的說明並無"開宗明義"的說要搭配標線使用.

根據該網頁的說明:
1. 牌面內容:箭頭所指黃線路段在上課期間07:00-08:00、11:0012:30、15:30-16:30禁止停車(可臨時停車),其他時段則開放停車;紅線路段則是全日0-24時禁止臨時停車。
2. 設置地點:學校周邊家長車輛接送需求較大的路段。
3. 備註:本標誌必須與標線配合使用,停車前請注意是否設置有標誌牌面。

其中:
"箭頭所指黃線路段在上課期間07:00-08:00、11:0012:30、15:30-16:30禁止停車(可臨時停車)"
==>意即, 該段黃線在號牌所註明時間內, 與一般黃線相同是 "禁止停車,但可臨時停車"

"其他時段則開放停車"
==>意即在上課期間(07:00-08:00、11:0012:30、15:30-16:30)之外皆開放停車.

"紅線路段則是全日0-24時禁止臨時停車。"
==>本案中並無紅線路段.

"設置地點:學校周邊家長車輛接送需求較大的路段。"
==>針對設置原因做說明.

"備註:本標誌必須與標線配合使用,停車前請注意是否設置有標誌牌面"
==>因號誌牌中註明"黃線禁止停車", 因此特別註明須搭配黃線此號誌牌方為有效.

搭配標線的說明僅是在"附註",僅是在針對搭配標線做提醒.
因此, 該附註的說明是"搭配標線使用", 而不是"搭配標線之相關規定使用"

若是號牌製定者真的是要達到您所解釋的規定狀況:
1. 文字意義不通, 應該要註明:有黃線者從黃線之規定. 而不是與標線"配合"使用.
2. 邏輯不通, 若是如您所說, 則該號誌牌毫無存在意義可言.
3. 喧賓奪主, 附註的含意與說明主文相矛盾.

因此, 該號誌牌的說明並非如您所說, 是晚上8點後才能停車.
因為如同您所說:

ching714 wrote:
黃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夜間20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恕刪)

這條規定裡所說的"標誌及附牌", 不就是我所貼出來的東西嗎!?

xu.6 wrote:
台北市政府交通管制工程處,同樣的網站內
常見問答也寫了『若現場無任何告示,紅黃線可開放停車時間為?』
那塊牌子的解釋也說了『本標誌必須與標線配合使用』
也就是說,牌子的效益時段就是那段時間
之外則是依照黃線的規定

開放停車,不是只全時段可停車
而是回到黃線原有的規定而已

被開單,真的是合法又合理...

另外,我上午說的,這是原則問題
我個人原則就是這麼認為,你要覺得公務員找你麻煩,我也無意見


恕小弟指出, 這個解釋邏輯上不通!
若是牌子的效益時段就是那段時間, 那請問牌子的效益時段, 該路段的停車規定是什麼?
==> 網頁上寫 "上課期間禁止停車(可臨時停車)"
而若是如您所解釋, "之外則是依照黃線的規定"
那麼該路段在效益時段外一樣是"禁止停車(可臨時停車)"

果真如此, 請問政府花錢設這個牌子的目的何在?
mingjinglee wrote:
我不認為我有曲解標誌...(恕刪)


我覆議樓主的疑問

"其他時段則開放停車"
老百姓任認為 "開放停車" 就是可以停車熄火超過三分鐘(跟免費停車格一樣)
若只開放"允許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 應標示為"開放臨時停車"才對啊

ching714 wrote:
以下這是我個人見解:...(恕刪)

個人也認為是這樣,除了在該時段以外,其餘時段都是一般黃線的作用...



改一下,今天我有看到新聞了

看了新聞畫面後,樓主可能先要有心理準備,

因為旁邊都是紅線,只有那段是黃線

不過那張19:55可能會有爭議,應該不會罰
其它的就看後續吧..


mingjinglee wrote:
恕小弟指出, 這個解釋邏輯上不通!
若是牌子的效益時段就是那段時間, 那請問牌子的效益時段, 該路段的停車規定是什麼?
==> 網頁上寫 "上課期間禁止停車(可臨時停車)"
而若是如您所解釋, "之外則是依照黃線的規定"
那麼該路段在效益時段外一樣是"禁止停車(可臨時停車)"

果真如此, 請問政府花錢設這個牌子的目的何在?


你的解釋才邏輯不通
假若其他時間是可長時間停車,那市府大可不必設這個牌子,他應該是劃設具有時效性的停車位
這種停車格:『北市時段性禁停 停車格外加註標示
而不是劃黃線

所以,這塊牌子用意是什麼?
告知其他駕駛人,在這幾個時端,會有許多來接送小朋友上下學的家長
有點確保『優先權』的意味

再者,今天隻所停這位置,我想跟『貪圖方便、省錢』也脫不了些關係
罰單繳一繳,別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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