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錯佔95趴以上~

可是 ...我不懂 汽車都已打方向燈 也已經左轉了 為何阿婆還要直直騎
的確 路權是直行車的 但我想每個人都會有左轉的時後 偶爾互讓一下很麻煩嗎?

我通常看到這種前方車要左轉時 我時速都會降慢 看情況再決定要不要讓對方過
但我不敢像阿婆那麼勇敢 直直衝....
看影片 機車應該是個中年女子
看她騎得飛快 又是在下雨天
她應該是在趕時間吧.......

我同意轉彎汽車肇責過半,可說百分之七十

但我想說的是,以後遇到騎得飛快的中年婦女
有多遠就閃多遠,因為我有切身之痛阿
linpredator wrote:
我不敢說機車超速
因為影片中沒有證據

汽車錯比較大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恕刪)

這一點完全錯誤,在機車距離路口約100公尺處,出現鏡頭的時候,該轉彎車早就已經在該路口待轉了,機車也應該早就看到該轉彎車了,卻不讓已經進入轉彎處的車輛先行轉彎,這是機車的錯誤。

一般人常犯的錯誤,就是以為任何狀況下轉彎車都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這是錯誤的,正確情況是,同時間到達路口的車輛,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若是轉彎車已經進入轉彎車道,晚到的直行車反而必須讓轉彎車先行轉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零二條 
六、轉彎車輛應讓直行車輛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bbvvccjojotv wrote:
這一點完全錯誤,在機車距離路口約100公尺處,出現鏡頭的時候,該轉彎車早就已經在該路口待轉了,機車也應該早就看到該轉彎車了,卻不讓已經進入轉彎處的車輛先行轉彎,這是機車的錯誤。

一般人常犯的錯誤,就是以為任何狀況下轉彎車都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這是錯誤的,正確情況是,同時間到達路口的車輛,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若是轉彎車已經進入轉彎車道,晚到的直行車反而必須讓轉彎車先行轉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零二條 
六、轉彎車輛應讓直行車輛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恕刪)

完全錯誤咧
哪裡錯誤了?


第四十八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第一百零二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你的連結是民國92年的耶
有沒有看網友們的回文?
大家都輸給你了
去查查最新的101年2月29日的吧(其實早就改了 也不是這兩個月才改的...)
你講的那一套是修改之前的法規
還喊別人錯喊得那麼大聲
在市區裡...遍是低能的市區..能讓 就讓吧...騎車只能小心了...希望那位太太沒事-.-...

bbvvccjojotv wrote:
這一點完全錯誤,在機...(恕刪)


別搞笑了好嗎
這案例的確是汽車的錯,但是換成是我

平時上下班騎車遇到同樣的狀況的話

我都會讓轉彎車先轉

我不會在大老遠看見對方閃方向燈準備要轉的時候

還全力衝刺...

包括我前方的汽車要右轉時,我也是都直接點煞,繞左邊

左邊有車就等個幾秒讓他轉完

決不會跟大多數人一樣硬要擠右邊



拿生命賭路權,怎麼賭都輸

linpredator wrote:
完全錯誤咧
哪裡錯誤了?


第四十八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第一百零二條   [函釋]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你講的那一套是修改之前的法規
還喊那麼大聲

真是抱歉,原來我看到的是舊法規,已經改為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可是這樣也真是有點奇怪,如果已經轉彎了,直行車隨後撞上,也是自己不看清前方路況,本次車禍我有計算過機車距離事故路口,總共經過約6.3秒時間,若以機車時速50來算,距離路口將近有90-100公尺,早就已經看到該汽車要轉彎了。
說實話,那位太太騎的飛快
換作是我要待轉的汽車
我一定會讓她先過

看起來那輛直行汽車過後機車也差不多要到了
而且似乎沒有要減速的跡象
這樣的空間要硬擠過去說真的很勉強
何況都已經等了,再多等3-5秒的有差很多嗎?

bbvvccjojotv wrote:
真是抱歉,原來我看到...(恕刪)

影片中 第六秒機車前方汽車通過 對向汽車同時起步左轉
機車在第八秒撞上.....

基於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規定 機車應該是認為汽車不會轉
等他發現汽車轉了 只有不到兩秒鐘反應 於是就悲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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