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真是不巧,日前才三讀通過重機上高速公路的法案。讓政府修法也正好是我們這些機車路權擁護者的強項。不開心的話你去想辦法修回來啊。) 請問有實施了嗎?在一些人違規騎上去前三讀通過了嗎?
althewind wrote:依您的邏輯,下列人物都是十惡不赦的罪人囉:孫文&同盟會人士民進黨各位大老及黨外運動人士華盛頓 富蘭克林等美國開國英雄林肯 金恩博士等人權運動人士...(恕刪) 騎個機車上高速公路,就把自己當偉人了,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