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跳跳 wrote:
不過原PO有行車紀錄器幹嘛還拿相機自己拍

這樣才能展現原PO苦練多時的邊開車邊拍照的技術
文斌 wrote:
沒錯,所以不要學.
若有人要學,請找空曠,車少
且非常熟悉相機 (用手感覺,就可調整角度,按鈕)
重點是,不可看相機螢幕.
4-5年前開始,每天使用(六日休),
每天拍個超過60-70台以上,
到現在,才可能[用手感覺]就可拍到,
但拍60台車仍只有不到一半有拍好,其他是失敗作品.
失敗作品 =>失焦,拉太遠車號不清,太近沒拍到全貌,被車檔住,違規行為沒拍到,
車子當下很多(車距過近,安全考量,我不想拍)........
大部份是因我沒有去看相機,拍攝時,2手一樣盡量放在方向盤,
所以以[失焦,變焦過遠或過近],
路不平,震動傳到方向盤再傳到相機 以至 關鍵部份 影片模糊 為大部份.
但確也因此,現在在路上看到有些人開車,
大多時候,竟可預測出 或 直覺感應,這台車 是守規則 或 愛違規派.
不敢說己 [出師],但以安全車況下用相機拍違規車,
動作己熟練到手一抓就拿到相機,一開機等1.5秒,按1秒對焦,
再按快門,我都不用看相機半眼.
接著只剩下用手去感覺角度 和拉遠拉近......
(平時都會預設光學變焦在4-5倍,所以剩下的就是依車距用感覺去大約的拉遠或近)
還真的是熟練到就如開車拿起飲料喝一口一樣.
但想想又覺很可悲,若沒有 [那麼多的違規車],
我也不會練就這麼的 [駕輕就熟]
Mr.跳跳 wrote:
這種況狀我通常就切到...(恕刪)


因為我認為他可以選舉再切到第3線 或 第1線(有空間)

也有多的時間可把距離拉開.

但他卻選擇 貼著前車 30秒時間之久.


所以用相機拍下,車號才清楚,才可檢舉.

回家看影片,當時也認為他"後來"可能是要切到1線,所以才這樣貼著前車.

但後來想了想,貼30秒也太久了,

且第3線又是空的,

貼這麼近,第1線空間對他來說,也夠他切過去 (12-17秒地方)


不能用想要換車道去合理他 逼車 的行為.

另一原因是,不喜歡銀車的打方向燈方式

要換車道才同時打方向燈,有時從一些地方,

大約可看出一個人開車的樣子,

成不成立,由110去決定.




RMFISH2 wrote:
這樣才能展現原PO苦...(恕刪)


雖然他跟車近了些,行為上有些欠妥

我先前說了...不要用主觀態度去看事情的過程,你現在倒是用了(寧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的方式來檢舉,這樣子的行為法則 對嘛?

開車不能用手機,目的就是怕因手忙腳亂失了神而引起意外事故
而你卻能堂而皇之的說:我有練過(開車時手持相機)所以很鎮定
你自己正在違規沒做出好表率,此舉的行為有失你檢舉人之身分 不是嘛!

所以我說:想當檢舉人 請潔身自愛做好本份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非超車, 勿佔用超車道".

另,文斌 大,
請愛用標準線道名稱~~
1,2,3 線, 每個人排列方向不同.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這一篇讓小弟我徹底了解什麼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別人就是違規,自己就是哥哥有練過不要學?你應該檢舉自己的,反正警察會去判斷你到底是有練過還是違規

Hope`& wish wrote:
2012-06-13 03:31 by Hope`& wish
有了完整的畫面

簡單猜測銀車想法:
你幹嘛跟我同時換到中線
重點是開那麼慢還擋在我前面
那我就逼 逼 逼囉~~~


哈,第1線前車要換車道前,比銀車還早約2-3秒打方向燈.

1線前車角度看不到3線銀車位置,自然不知3線也有人也要換車道

且銀車還是打方向燈才同時換車道.

前車比銀車都"還早"開始換車道,



當時我開超過92-95左右,

我要保前車距離,後來拍表速是88-89,

但對限90路段,第2線開88-89,被逼車的其實不算慢.


真要看換車道方式,銀車方式較不對.

前車反而較沒問題.


有些人開車明明就自己有問題較多,卻怪別人不對,這很常見.



yanyu_911 wrote:
2012-06-13 11:40 by yanyu_911
雖然他跟車近了些,行為上有些欠妥

我先前說了...不要用主觀態度去看事情的過程,你現在倒是用了(寧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的方式來檢舉,這樣子的行為法則 對嘛?

開車不能用手機,目的就是怕因手忙腳亂失了神而引起意外事故
而你卻能堂而皇之的說:我有練過(開車時手持相機)所以很鎮定
你自己正在違規沒做出好表率,此舉的行為有失你檢舉人之身分 不是嘛!

所以我說:想當檢舉人 請潔身自愛做好本份


你一直對人,不對事

尤其是檢舉人

你在怕什麼???也怕被檢舉 ???


有禁止用相機嗎?

那開車喝水,吃東西,按音響.....也會分心,有禁止嗎?
CCL wrote:
2012-06-13 11:54 by CCL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非超車, 勿佔用超車道".

另,文斌 大,
請愛用標準線道名稱~~
1,2,3 線, 每個人排列方向不同.


己改進,謝謝

因我用倉頡打字,順手就用國字的一,二,三,不好意思.



文斌 wrote:
你一直對人,不對事

有禁止用相機嗎?)


是 在這篇上我是針對你 沒錯,我在那個Be???那也是同樣的態度,可惜他黑了我

我會嚴格審慎的放大檢視你等的行為,你怕什麼呢?自己做好了怕我幹麻呢!

因為你是要去檢舉別人的人,怎麼可以不以身作則 不是嘛!
別人我還懶的去case呢...^^

*L大就不怕我檢視他.....

chu0625 wrote:
這一篇讓小弟我徹底了...(恕刪)

chu0625 wrote:
2012-06-13 11:56 by chu0625
這一篇讓小弟我徹底了解什麼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別人就是違規,自己就是哥哥有練過不要學?你應該檢舉自己的,反正警察會去判斷你到底是有練過還是違規


開車有禁止用相機嗎?

那開車喝水,吃東西,按音響,拿口香糖提神,找回數票,找零錢.....也會分心,有禁止嗎?


另自己違規,要由別人拍下檢舉才成案.

如果我有違規,希望有人可以拍下,

因代表越來越多人在做熱心的人改善交通,這是好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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