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廠裝的 一樣違法 86的尾翼是一進到台灣就有了,所以在驗車時就有這樣東西,所以沒有違法其他新車裝的是在驗車後所加裝的,通通違法只是看警察要不要抓而已, 有人說GPS 有沒有違法 其實是一樣違法只要你的螢幕在行駛時是開啟的就是改裝 這點在明後年驗車是重點取締 打D檔時要關銀幕 GPS只能聽聲音台灣可以賣不能裝 還能說啥
cyclo0916 wrote:原廠裝的 一樣違法 86的尾翼是一進到台灣就有了,所以在驗車時就有這樣東西,所以沒有違法 說加裝空力設備是違法,不知違哪條法規?可po個連結來看嗎?另外cyclo0916 wrote:GPS 有沒有違法 其實是一樣違法只要你的螢幕在行駛時是開啟的就是改裝" 這不是"改裝"違規,而是"使用"違規(如同開車打手機)不要張冠李戴.
Dwing wrote:說加裝空力設備是違法...(恕刪) 如同前面已經有說不需要再PO了,是有人問86會不會違規 他是一進來就有,驗車也是也驗到那隻配備所以不會有問題,你要改到讓警察開單要你去驗車,那還有啥好說的,影音GPS 問題這在之前就討論到不行了,違法違規 我算是用錯了 感謝指教
其實也不用討論這麼激烈就去驗車申訴 不就還公道了嗎警察有 "隨機臨檢取締" 的權利只要警察看起來 "可疑" 不論你是否真的違法犯法警察都可以在合理範圍內予以盤查所以回這個主題就是 警察並沒有違法至於您的尾翼有沒有違法 請交由監理單位判定有很多 "真違法"的人 (切莫對號入座嘿)如果警察不上前盤查 這些人難道會自己開到警察局說 自己違規嗎
恭喜車主申訴成功。個人覺得警察取締,是他本身自己對法規無知。因為在你的狀況,違規與否是用客觀方式即可分辨的,不需用任何儀器檢驗就可以知道是否有違規。所以警察先取締再把責任推給監理站是不合理的。1、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及前、後方,致影響行車安全。→警察無法肉眼分辨?2、不得有銳利邊角。→警察無法肉眼分辨?3、不得阻礙駕駛人的視線→警察無法肉眼分辨?改裝車輛原本就是廣義的個人言論自由,只要不違及自己及他人危險即可。倒是我覺得以上規定有漏掉一個:改裝品是否牢固,是否影響安全。因為我看到有些車子後擾流板都快掉了,還在繼續開。不知道哪一會不會噴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