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雙方搶黃燈和闖紅燈的時間點問題(已和解)

惡人先告狀

還沒綠燈就先起跑 不也是因注意而未注意

百分百確定違規者拉不下臉 想卸責 想要反咬看看能不能吃到點肉

態度要堅決!!!

psza wrote:
搶黃燈不算違規
個人認為不應有絲毫責任必須承擔
反倒是闖紅燈的機車駕駛人應負全責...(恕刪)


搶黃燈是沒有罰則 , 但是通過路口不減速 , 這條就吃不完了 .
所以應該是雙方都有責任 .
至於肇責大小 , 沒看到影片 , 沒看到照片 , 就不多言了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理論上(注意是理論上)
只要是一個月後的初判表寫
對方是 "闖紅燈"
您是 "空白"
就可以不用理對方了...

但實務上
對方可能會"以刑逼民"

所以只要與對方說
請準備有"單據"的醫療證明
把您"強制險"的保險同意理賠書準備好
拿給對方請對方申請理賠

但遇到盧小的...
就只能請天公保佑
遇到好的檢察官與法官
Jason Chen @Taiwan
JasonChenTW wrote:
理論上(注意是理論上...(恕刪)


既然無肇責 , 那還要怕什麼刑逼民 ?
如果無肇責 , 對方還要告刑事的話 , 這有誣告的可能咧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雲遊台灣 wrote:
既然無肇責 , 那還...(恕刪)


臺灣的法律也太扯了吧
如果真如傷者為大……
那以後闖紅燈的也不用怕了啊……
反正我受傷我等著人家賠我,這沒道理吧?



記得汽車考照筆試中有一題
行駛中遇黃燈 應加速通過..不是減速停止
都越過停止線了,難不成要停路中央?
雲遊台灣 wrote:
既然無肇責 , ...(恕刪)

副主席!
我懂阿!
我就被闖紅燈逆向撞過
我無肇責然後被以刑逼民告過失傷害阿

還有不懂法律就不要亂教
有人受傷就可以告過失傷害
無肇責不起訴後是"不可以反控誣告的"

Jason Chen @Taiwan

JasonChenTW wrote:
副主席!我懂阿!我就...(恕刪)


我方無肇事責任
即使對方向我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也是不會成立吧…
因我方無肇事責任,哪裡來的過失呢?
love9050243 wrote:
我方無肇事責任即使對...(恕刪)

所以你別聽他亂扯 ..
無過失根本不用怕刑逼民 !
要是有人敢這麼弄我 , 我一定反告誣告 .

告民事還有一點機會 , 告刑事根本是找死 .

誣告的定義是
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無肇責就是沒有過失 , 而當你沒有過失 , 對方卻還要告 "過失傷害" , 這就有誣告的可能了 .
自己不懂不要亂教 .
你自己被告卻不懂主張自己權益 , 那是你自己的問題 .


各位若注意政治新聞的話 , 可以看到許多政客告來告去的 , 都是告民事 ,
不敢告刑事的 , 因為告刑事的都要注意這條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前一陣不是才一個也是搶黃燈撞到單車的案子也是上法院

最後也是因為因注意而未注意敗訴

台灣就算你綠燈都不一定沒事了

況且對方有受傷

台灣8成情況下是受傷的最大

台北/ Steve Lee
南台灣小太陽 wrote:
就算騎士比較理虧 你所賠的錢還是比騎士多啊
你那台車修好 應該1~2萬吧 而騎士那台車修好 我看10萬跑不掉
而且騎士又受傷 又無法工作 這些都是要錢的
很想知道大大是從哪裡可以看得出來都是開版的錯

不然你只打了他要賠多少多少之類的東西感覺有點牽強吧

現在連肇事責任都還沒出來根本不能判定是誰的問題

何況就像前面大大說的有無肇事責任根本就還不知道

等到鑑定報告出來才能夠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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