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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規搞得似是非是

就連有時候員警取締上都不知道有沒有這回事的案例實在不勝枚舉

對重機用路人也實在很不堪其擾....明明也只是個交通工具
卻在台灣搞得可憐兮兮
既然路權有所保留不開放,又何必要引進這些重型機車來台販售?
重機講到底也今天只是個交通工具~~
如若不開放路權乾脆不要在台灣賣!!
如要扯交通事故最近也有一堆酒醉開車撞到翻車的案例在
危險駕駛難道就只有騎兩輪的會嗎
我真的只想說只要是人就會有人在路上危險駕駛~~~
跟車子無關跟一個人的人品好壞絕對有關!!!!!

哪怕今天只是台不起眼的腳踏車也是會有人 逆向騎 並行騎 闖紅燈...等等等的常見違規
中華民國憲法我真的不曉得是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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