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遇到拿噴仔的 會是什麼情況

男子倒地 女友痛哭 行車紀錄器紀錄一切

上新聞 父母痛苦 台灣治安差

死有餘辜?
在這樣下去

總有一天會踢到鐵板

祝福兇狠弟多活一些日子
就算事情的始末是他違規亂開車亂鑽
騎車的打人就是不對,不管有沒有打到都可以告死他......

PS:鬼島生病了
弟弟光是全罩安全帽,防禦力至少加300%
其實也不用帶武器,抓住對方一個頭捶沒幾個人受的了
還不倒?再一次囉

masonlee wrote:
在這樣下去總有一天會...(恕刪)

我相信他一定是挑軟的吃
裡面坐"歹看臉"他敢拿棒子嗎?值得討論...
搞不好是開車的人,偷喵他心愛的女友,男友醋勁大發。
這男的帶女友去耍狠喔...





0911035036 wrote:
兇狠弟弟在網路上看到...(恕刪)
抓捕頭砍妖人 欺不如竊, 竊不如偷, 偷不如A多多!!
好好完成學業才是王道,找個工作努力賺錢買車,
妹阿有冷氣吹,球棒可以帶大支點,
拐杖鎖才有地方放,被年輕人拉車門還有中控鎖防護...

話說回來,汽車駕駛被年輕人拉正,
還說自知理虧不提告,少見。
如果是我,可能會情緒失控踩下油門
到時候他就只能坐輪椅打棒球了
1. 機車也是鑽來鑽去的, 最近我也是被鑽來鑽去的機車撞到, 對方人車倒地, 我立即報警叫救護車,對方也沒吵, 警察10分鐘就來了,可惜後方的車沒有將行車紀錄器po上網,幫忙鑑定一下.
2. 拿棒小弟開了車門, 妨礙自由及入侵私人車內, 連警察取締都不會這麼做了.
3. 如果是我, 我會報警, 樓主也請正義的將紀錄器交給電視台或警方.
4. 不過, 我有一種衝動(幻想), 將拿棒小弟推開,正當防衛, 推到分隔島對側......... 不是最近有一個在快車道撿發票的婦人被撞還敗訴的嗎?
5. 再提一次, 不管是誰擋誰, 機車汽車雖都有鑽來鑽去的自由(雖然是不道德,但是就是沒有違法,不然每天走快車道,併排行駛,任意變換車道的機車站在警察面前就騎過去了, 警察還用指揮棒幫忙搖搖搖...個不停), 因為警方不執法, 恐龍法官判個應注意未注意, 撞到其他物的汽機車就是未注意, 被擋到不想撞到其他車子, 不爽就....要不就用拳頭,要不就用法律, 用拳頭比較快分輸贏,也比較爽, 不然就學法治國家用法律啊, 台灣做不到啊....連路口的監視器都有40%不能用了, 輸美國一大截.
6. 警察啊警察, 要加加油啊, 沒有一個正常人騎車可以帶個34吋的雨傘的,難到是共犯幫忙拿的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