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動不動看到固定式照相機就踩剎車!很危險的!(沒超速前提下)


紅帶子的陳SIR wrote:
更討厭的是照相機之前...(恕刪)


嗯嗯,敢超速就不要怕被照,怕被照就不要超速

lee6759 wrote:
最近常跑高速公路,有...(恕刪)


高速公路最低限速60公里

內車道110 公里

不是危險駕駛 且在限速內

撞上去 當然是後車的錯
一個快變成宅男的傢伙.夢想是退休可以開家咖啡店.煮給自己喝.然後下午去打撞球.打完游泳.晚餐找美食.幻想手拿九叉楓木SW.騎著單車每天30K .每天游泳1K
frank1919 wrote:
表速不同等實際速度,可能是板大的表速經過國家級校正0誤差.

限速100開105不會被罰,你說的算嗎?

以我多年來繳稅的經驗,超速被開的單最少的超速12 km,有網友被開過超速10km以下的單子嗎?公開徵求一下!

100KM+10% 說明一下喔!我在時速低的一般道路沒有超速經驗,因路況三寶太多,路況這樣差還可以超速那也是自找的!我都是高速公路被開單的!原則上100KM+10%是標準!
yayadin wrote:
以我多年來繳稅的經驗...(恕刪)


不要再誤導了
下面有人在速限50km的路段,時速57超過7km被開單.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61862-1-1.html

frank1919 wrote:
不要再誤導了下面有人...(恕刪)


等一下徵求的人會跟你回文說:機車不算!

台中--小長 wrote:
等一下徵求的人會跟你...(恕刪)


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 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這條可不是說無條件不罰阿....

台中--小長 wrote:
你應該沒看到在國道1...(恕刪)


徵求超速十公里內的罰單,
徵了好幾年都沒徵到,
可以提供出來讓大家觀摩一下嗎?

es4241 wrote:
徵求超速十公里內的罰...(恕刪)

這會發生10公里以內被拍的大部分都是速限在50公里以下的照相機,低速限沒有所謂的10公里速差吧!
lee6759 wrote:



這會發生10公里以內被拍的大部分都是速限在50公里以下的照相機,低速限沒有所謂的10公里速差吧!
...(恕刪)


我記得是速限+10%

紅帶子的陳SIR wrote:
我記得是速限+10%


是速限+10 km/h , 不是10%,
這是有條文規定的.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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