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警察 態度 讓人討厭但更討厭那種 做錯事就上網 找媒體 到處找關係難道警察執法過當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機車也有路權)亂叭 亂超車 就是正確的?就算前面車輛也是這樣你該檢討 偷吃不擦嘴讓別人有機會找你麻煩
竟然有人說警察在查戶口或交整勤務不能抓其他違法這就是鬼島島民的思維另法官都可以看被告不爽在法定範圍內判高一點的刑度警察當然可以在合法範圍內刁特定人不爽,就比後台大小比不贏就在網路嘴砲一下不然氣到內傷也不好只不過m3車主以後最好不要出事因為全國警察都認識你囉自求多福
搞笑文都上新聞還沒有言論自由 以後可能要編入教科書跟國史館 才算有"自由""改裝在合理範圍內就不犯法" 有去驗車了嗎? 是原廠配備?沒有驗車 自然有灰色地帶 有灰色地帶自然有執法空間警察攔你的法源依據就是"警察職權行使法" 不爽可以有臨檢異議如果還是不滿意麻煩請訴願訴願駁回後 請花$$$聘請律師打行政訴訟
人就是這樣警察抓攤販 = 沒良心警察不抓攤販 = 值勤怠惰警察攔檢 = 報復警察不攔檢 = 值勤怠惰我自己不管在哪裡開車都不會想要去超警察車也不會想要對警察閃大燈更遑論按喇叭就是這樣因為我永遠沒有辦法保證我的道路行為百分之百合法任何時候對任何事情都應該心存感謝條子不抓你的時候不代表你沒有違法,只是表示這種小事不需要抓條子抓你的時候通常都不會沒有理由這已經不是警察罰法還存在的年代了...不過說真的這警察也真的沒什麼用...法條背不熟也就算了臨場反應也不好讓他休幾天假找出來的理由還是一樣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