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勇正義哥 目擊車禍徒手救人

只要裝行車紀錄器
有拍到車禍實況
去救人根本很OK
(有跟法官、警察談過)


沒行車紀錄器
就不是很建議(本人就是個例子)
上法院解釋老半天
沒上班還扣錢
因為沒影片佐證阿
待救的心情,是筆墨難以形容的。
台灣是有一些光怪陸離的亂象,導致救人變成一種莫名的負擔,但這絕對只是少數人錯誤行為所造成,不能因為這些少數人來影響人性本善的動念進而錯過救人的黃金時機;試想,有朝一日自己或親人陷入待救的情境,哪種需求救助的渴望是如何強烈.......想一下,希望你會有不一樣的想法.......
如果我騎機車看到這個車禍我會下去幫忙!!!因為用膝蓋想騎125機車有辦法把車撞成這樣嗎??
但是如果遇到擦撞的機車車禍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器......我沒勇氣....
該死的政府~你已經讓我們沒有明天了!!
要我報警救好了, 有過幾次救人反被誣陷的經驗後, 對於車禍的人, 沒事還是閃遠遠好!
熱心反而成為自己的麻煩
ㄧ個愛新知的人

重開比較快 wrote:
依照過往的經驗在台灣...

3.手上有個2~3百萬現金不知道怎們花(恕刪)




不過2~3百萬可能不夠花

現在隨便一開口沒有破千萬也要個5~6百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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