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gregate wrote:
我覺的過度解讀了
如果你是家屬,親人車禍倒地,在不知道事情始末的情況下
旁邊停了一台並排停車的車輛(消防員所駕),當然是可以懷疑這台是肇事主因
要做善事就不要擔心那麼多,平心不做虧,半夜不怕鬼
就算今天消防員沒行車紀錄器自保,對方也要自已找證劇證明你有罪
肇因不是你說了算
你可能不知道
這種如果沒證據證明誰對誰錯的官司
對方如果一再上訴
三審打下來,要好幾年....
這幾年之間,你不時要接到傳票跑法院
萬一法院不在你居住區域...
看你會不會再說半夜不怕鬼...
更何況在台灣
沒證據卻被判刑
或是
有證據卻沒被判刑
的例子實在太多....
知識份子應該不會相信台灣的司法吧...

...對方告要提證據才是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