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現在的大多數人都沒有同理心,載小孩或是家人為什麼不能慢?
兩線道的馬路左邊不能走? 一定要走在我後面??
又說什麼慢車靠右? 那又要從右邊逼車 這是.....?
再說~憑什麼理由或是基於什麼規定~甚至是哪一條交通法規
有註明機車一定要靠最右邊行駛?
現在的車不都是這樣嗎? 機車如果不騎在道路的正中間才是危險吧?
都覺得機車小台 不用打方向燈 不用按個喇叭警示 就可以直接從旁邊 刷~~~
就過去了?
現在的駕駛大部分都是這樣,是否有想過你也有騎車或是當行人的一天
如果旁邊的車這樣在你身邊呼嘯而過? 你的感受是?
所以慢車就活該要被不打方向燈的車直接逼過來?
而且標題是不打方向燈 為何又討論到慢車了?
就算是這樣 那台貨車也是照交通法規合理的超車~
計程車本來就是錯很大了吧?
而且對於法律來說哪來的錯誤 限速40公里的平面道路
本來就是最高速40~50左右 我的速度就在這個範圍值裡面~
我不知道這是錯? 還是現在速限都是參考值?
沒有王法? 開100也可以? 只要沒有照相 沒有警察 沒被抓到
就都不是違規 也都算正常車流速度??
那我不知道我們要討論的是什麼? 所以大家跟著超速 就要跟著超速 不然會被說是慢車 會被逼車,會被說本來就應該讓阿~~~ 我要趕上班 我要騎到80,100是我的自由 你擋我路~~閃邊騎
現在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