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攔車再測速最後開單完美演出


fgo wrote:
沒有任何證據就含血噴...(恕刪)

看到這資料有個疑問,GPS記錄的是30秒一筆,但警察測速槍是你當時即時的車速
30秒內點對點換算速度

那就是要我30秒內減速又加速才能維持紀錄上的速度
又剛好被測到
樓主提供GPS記錄了,
怎麼反而沒人說話了.

放空真難,GG老愛攪局.
30秒更新一次的資料有什麼參考價值?

yayadin wrote:
30秒更新一次的資料...(恕刪)


以時速80來計算,
30秒可以跑288公尺了
30秒更新一次
這好像沒甚麼作用
一般車輛30秒應該都可以0-100吧
而且你被攔截的時間點
應該是36分40秒~37分40秒這一段吧
而且在37分10秒的速度只有80.4

我想要申訴的機會
蠻難的

據一個交通隊的朋友說,它們的測速儀器都有經過"認證"的,所以

你要申訴過的機會......微乎其微.....
感恩宇宙,感恩未來! 感恩宇宙,感恩愛! 感恩宇宙,感恩愛! 感恩宇宙,感恩一切有了交代!
樓主在討論 "先攔車再測速",
拿出GPS就是在證明他前面沒開這麼慢啊!
是警察攔檢才慢下來的.

這樣仍然沒參考價值嗎?
放空真難,GG老愛攪局.
fgo wrote:
早上03:00出差送...(恕刪)

正常阿....
去用台導航來吧....

你就會發現 GPS 跟錶速差 10 km

更好笑的是...

我用 ODB II 直接抓車速....

竟然跟 GPS 比較相近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樓主提供的GPS記錄, 顯示車速持續在下降的,
96.9> 87.2 > 84.4 > 5

樓主無法提供,
1. GPS的誤差.
2. 警察量測的時間點.

大部份的人,控制車速都是大概而以, 常時間駕駛, 油門控制都會不自覺的加深或放鬆.
車子有加裝定速的人一定會感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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