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逢甲路車禍 -- 拿安全帽猛K被害人 現場直擊

為有效嚇阻行車流氓 建議送陸軍542旅禁閉室
大大的提議真不錯,建議酒駕致死的定獻後也扔進去,這樣動物園可以省不少飼料錢~

jefflin68 wrote:
哀,這騎士也真倒楣!...(恕刪)
huangcpa wrote:
為有效嚇阻行車流氓 建議送陸軍542旅禁閉室


禁閉室不是269旅的嗎?

另外,小范你有事兒做了,要不要再提12杯CoCo換體檢報告啊?

加雞排12份是不是可以再快一天拿到報告?

jasontw2000 wrote:
問個問題要是回擊讓對...(恕刪)


一般來說當你被攻擊且危及到性命時還手叫『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似乎只要不弄出人命幾乎都沒事,

但是現在似乎只要是晚出手的那一個都叫正當防衛

先出手的那個要不是情緒失控就是精神問題。

lovechichi wrote:
我只能說 一推人罵
...(恕刪)


被打的若還手~~兩人就會互控傷害了~~
所以最好還是閃躲比較好~~
傷害罪

嗯嗯

被打的人可以有錢拿了!
ettoday40 wrote:
好狠!暴怒哥不滿被超...(恕刪)
ettoday40 wrote:
對方還說:「你早這樣說不就沒事了!」...(恕刪)


法官應該也會跟他說:「你早點回家睡覺不就沒事了!」(還出外打人?)

判:「11 下是吧,該還的就要還,西瓜皮拿來,你忍一下,起來後再道個歉,你就可以回家了!」
旁邊的家屬也沒阻止老公

唉.................

支持提告 拒絕和解

高級書僮 wrote:
被打的人可以有錢拿了!...(恕刪)

整路看下來,不少大大說不還手告傷害會贏、有錢拿之類的

那如果對方早就破產勒?告贏還不是一毛錢都拿不到...

很多人會這麼容易暴衝有很大的可能是現實生活混得太鳥...

所以好漢不吃眼前虧,當下就應該還手,告下去了跑法院自己也挺累的,還手了到調解委員會就結束了,省事
如果被K還擊
把對方打成重傷會有罪嗎?
好期待這種人被反擊變成龜孫
一堆暴動哥在路上真是不定時炸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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