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710419 wrote:
看到一整個傻眼......(恕刪)


並沒有看到後方的階梯位置
應該還有段距離
用反寫r倒車直接進去就可以了
這種小車很容易辦到吧

語不驚人死不休 wrote:
騎樓可以停車??
不要說違規停車了,這個根本就算違建了
還要向建管局檢舉來拆違建...(恕刪)


不是語不驚人死不休 怎麼語還沒驚到人 就先休了?
duke501 wrote:
不過這篇還是違規佔用騎樓 )


不要亂講
台灣房屋的騎樓 大概60%以上都是私人(設)騎樓,這些騎樓該屋主可以自由使用,把他封起來當家用都OK

法定騎樓 是需要手續徵收的,不是有法就直接把它納入


AKB濕吧 wrote:
所以是神

神是人造出來的
什麼人造的
就像你這種人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再度飛翔 wrote:
神是人造出來的什麼人...(恕刪)


對呀

01有群人好像開口是神 閉口是神

好像沒"神"字就回不了文一樣

這麼愛拜 應該要去廟裡
現在01神壇都不用正名了? 一堆神來神去的文章不管~雙重標準!不曾認真~所以不會輸

yanyu_911 wrote:
不要亂講
台灣房屋的騎樓 大概60%以上都是私人(設)騎樓,這些騎樓該屋主可以自由使用,把他封起來當家用都OK

法定騎樓 是需要手續徵收的,不是有法就直接把它納入
...(恕刪)


請你看20樓
不懂就自己去找騎樓的法規

誰跟你在說法定騎樓?

不要積非成是 私有騎樓的確在沒有被規定的地方可私設攤商或停車
所有人可以自由使用 但不能封起來

還有我從不覺得這樣使用騎樓又怎麼樣
我是在回應那位語不驚人兄的違停說法
騎樓法規好幾年前就有爭議一直說要修法修到現在還是維持原狀


不要亂講 留給自己吧
duke501 wrote:
請你看20樓不懂就自...(恕刪)

[轉]
法定騎樓=建商蓋房子有申請容積獎勵..............依法須留設"法定騎樓"=公共空間.
私設騎樓=建商建造時建商自行規劃留的空間=私設空間.--------老公寓
門廊=外表和騎樓一樣=一樣屬於私設空間---------------老公寓

依馬路寬度依建蔽率,這種老公寓通常會退縮到(法定騎樓)以後的空間
也就是說...這種公寓或透天厝根本可以不要蓋騎樓,因為都是私有土地
之所以會留有騎樓,那是給自己方便用的

你提到的法規..那些騎樓就是所謂的法定騎樓,土地是一樓屋主的但是考量公用利益不可以私用,不過會給於賦稅方面的減免

如樓主圖片:
你說不可以占用騎樓...
他回答你..我沒佔用啊,我家因私有地因建築法規..等,承造時根本就沒預留騎樓,我只是把牆打掉用鐵門方便進出而已


再如下圖


1.賓館前有塊磁磚空地那塊也是私有地,如果你把房子蓋到那..依馬路寬度依建蔽率來算的話
那塊磁磚地騎樓就很可能會被列入法定騎樓

2.藥局的騎樓以退至保留之後,那個騎樓就是私設騎樓私人使用

3.藥局也可以如隔壁不要蓋(留)騎樓不是嗎!
yanyu_911 wrote:
如樓主圖片:
你說不可以占用騎樓...
他回答你..我沒佔用啊,我家因私有地因建築法規..等,承造時根本就沒預留騎樓,我只是把牆打掉用鐵門方便進出而已
...(恕刪)



那跟建造時已是如此申請當然就可蓋到路邊
但要是非如此 自己加裝鐵門要這樣講 是講不通的 必需再申請變更 申請不過即變成違建

你說的要成立必需是建造時就已經是以蓋出來的方式申請通過


yanyu_911 wrote:
你提到的法規..那些騎樓就是所謂的法定騎樓,土地是一樓屋主的但是考量公用利益不可以私用,不過會給於賦稅方面的減免



yanyu_911 wrote:
法定騎樓 是需要手續徵收的,不是有法就直接把它納入


徵收跟減免騎樓(內縮地)稅有很大的差別

你一開始說要手續徵收 徵收的定義不就是徵收為國有非私有?
減免稅的方式並非徵收 而只是一般騎樓我講過的 所有權=私人 使用權=公共
你認為我說的就是所謂法定騎樓 但又說法定騎樓是需要手續徵收
我就不知道所謂的法定騎樓到底是哪一種 不過就我所知是沒有用"徵收"方式取得騎樓的

那當然到底被拍的這家當初怎麼設定建物 誰知道?
若你認為這家建物屬於私設騎樓
那就來看看這兩者的定義差別

法定騎樓是依法留設,必須供公眾(意即不特定人)通行使用,若設置固定式障礙物或是一般障礙物,得由路權機關,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逕行告發或移除。雖所有權人擁有其所有權,但對建築管理上,當初也提供了容積的獎勵,給予留設退縮的騎樓地,所以「法定騎樓」是不能占用及設置障礙。

私設騎樓與門廊,也都是私有產權,但是它並不是「依法」留設的騎樓,而是當初起造人自行留設的,在公法上僅能「勸導」留供公眾通行使用,尚無強制處分的餘地。

然後我再把我覺得你認為我"不要亂說"的部份拉進來我想問一下我到底有沒有亂說

duke501 wrote:
不過這篇還是違規佔用騎樓
但不是違規停車所以就算有人檢舉也跟車子沒關係不能拖吊也不能開違規停車
只能開勸導單給屋主 請屋主把騎樓留通道
...(恕刪)


路過路人能不能因為不能通過騎樓覺得不便而檢舉?可以嗎!?
檢舉了能做什麼?

我再次重申我不認為這樣停有什麼 我也不是要針對該照片挑骨頭的正義魔人
我純粹只是把該講的法律講給某個不懂法律硬是要在每篇用留言都喜歡用針對性又沒點常識的人看罷了
不是想炮樓主PO的圖 但我也不喜歡被誤會的感覺
YANYU大大認為我真的亂講 我打這麼多法規只是在解釋 雖然我也很懶的解釋 但還是得打
希望YANYU大大可以了當的告訴我 我哪裡亂講 純討論 無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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