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f0933 wrote:內線高乘載專用,外線...(恕刪) 然後就維持這個速度輕鬆的在中線開.後來有輛休旅車快速從我後方逼進.貼在我車後閃燈, 好像是要我讓道.我就覺得很奇怪, 要飆是不會繞外線道或高乘載車道嗎? 請你眼睛張開來過生活!
Shawn732 wrote:所以你也知道這是第三...(恕刪) 你就繼續活在自己世界裡,說太多只是浪費我的口水。只要有「超車」行為,請在內側車道發生。只要你沒有要「超車」,就請往外側車道移動。把每個車道該有的功能簡單化,不是很好嗎?德國無限速高速車道幹嘛要規劃在內側車道?照你們的邏輯,想死,想超速,有辦法,自己找地方鑽!那德國人是白痴??我可不可以請教一下你們持反對意見的人的職業跟職稱阿?
A-tao wrote:你就繼續活在自己世界...(恕刪) 在我們的世界裡, 高速公路是有限速的.你可以跟政府要求跟德國一樣取消限速.要更改規定可以, 只要談得成.但不能要求大家都要找對自己方便的規則遵守.
Shawn732 wrote:在我們的世界裡, 高速公路是有限速的.你可以跟政府要求跟德國一樣取消限速.要更改規定可以, 只要談得成.但不能要求大家都要找對自己方便的規則遵守....(恕刪) 重點就是"不要占用超車道"......有那麼難懂嗎?小孩子講不聽就算了,連你這種大人大塚都講不聽
Shawn732 wrote:在我們的世界裡, 高速公路是有限速的.你可以跟政府要求跟德國一樣取消限速.要更改規定可以, 只要談得成.但不能要求大家都要找對自己方便的規則遵守. 台灣的高速公路的確是有速限,但這都不是問題之所在,請將超車道留給有需要的人使用,至於後車是否超速不是由你判定。
一堆回文笑死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你們眼裡應該只是參考五楊那段限速100,可以彈性開到109我是都開到109定速啦讓不讓通常是看我有沒有開定速要是我沒開我,別人又比我快,我是會讓要是我開了我是一律定在109,你比我快? 抱歉那你就超速了,因為你有可能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我身為良好國民我一定不會讓,管你是不是要見親人最後一面,超速就是事實要就自己切到其他線道,不然我一定繼續卡在超車道讓你降回限速內能擋到你減到速限內我會感到欣慰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