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銀河系 wrote:
他倒車,拍攝者應該前...(恕刪)


應該會被認為兩碼子的事吧

雙方都停下來了

如果樓主在去撞他就是蓄意不是嗎?

另外

如果是逆向超車互撞那100%是賓士車主的錯嗎?

會不會有恐龍法官弄個幾成給車主來個應注意未注意?

求詳解
如果真的出事了

媒體一定又說

孝子趕著回家幫老母擺攤

鄰居都說這人平常很和善的
這就是假日不想跑名勝的原因
滿滿都是人,台灣真的太擠了
台灣太多自認聰明的人
闖紅燈、搶機車道、跨越雙黃超車、搶路肩....
雖然有交通規則嚴罰
嚴重的上法院還要聽講習

小弟我經常幫這些人上道安講習
但是感覺有聽進去的沒幾個
大多都是肇事了、被撞了
才會有所悔恨........

所以
記者報一報吧
罰一個算一個

doctortw wrote:
轉貼 太危險了...(恕刪)


全天候開大燈路段,還是一堆人不開燈。
我用600D寫日記
已經在今日的蘋果日報內了....
sean79 wrote:
應該會被認為兩碼子的...(恕刪)

sean79 wrote:
雙方都停下來了
如果樓主在去撞他就是蓄意不是嗎?

頭腦清楚!
sean79 wrote:
如果是逆向超車互撞那100%是賓士車主的錯嗎?
會不會有恐龍法官弄個幾成給車主來個應注意未注意?

1. 因為是彎道,事主即使沒有超速,看到也不一定有足夠反應時間
2. 如果是大直線,遠遠就看到對方逆向超車,完全不減速想和對方拚一下,就會有責任
3. 台灣法官的素質,能不能期待也是個問號

『應注意,未注意』並不是惡法、鄉愿,只是常被鄉愿、不專業的人仕誤用
影片車主EQ真好,沒聽到半句訐譙。要是我一定把對方祖宗十八代問候乾淨

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
影片車主EQ真好,沒...(恕刪)
一瞬間嚇呆了吧?換成是我恐怕也來不及幹譙
樓主好在剎的住

想換車的話可以假裝剎不住,打一下方向盤往右偏,就可以避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了

不過撞擊的G力不知會不會對樓主造成傷害,這就看個人有沒有辨法承受了

但是這不是高速公路,其實檢舉對開C的人沒啥痛,不過還是要檢舉

而且看要不要用危險駕駛來送,這張單比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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