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他媽媽說的「有車有車」不是在講那台機車基本上你已經完成過路口的狀態,而且他是用切西瓜的方式切進來正常他應該是要轉到你的後方才對直行路權大,他自撞沒啥好說的,正常就是賠你車損然後她的車損和人損自已負責不過遇到恐龍法官就難說了這種要是她贏的話,告訴我們以後我騎車就找這樣的方式撞上去,我的機車也想要換了不過如果是我遇到的話,應該會閃一下在讓他撞而避開「應注意這條」因為在過那個路口時,機車的大燈應該是會讓駕駛注意到的,不過不知是不是行車的角度問題只是可能為了趕洞房而沒有特別的注意注意看一下路口地上的燈光變換不過話說,那台機車真的噴很遠,感覺機車是在冰上滑,哈哈
我也認為樓主滿無奈的應注意? 樓主的車已過路口 又有雙黃線 視線與注意力應回到前方(因為車輛是繼續往前行進的)這輛機車的切法 就像盜壘哥亂竄出一樣 防不勝防 就像自己靠近過來給樓主撞的一樣這機車不是從左前方靠近 是有"雙黃線"的左後方 要"加速""硬切"在正在行駛車輛的前方樓主過路口後也是直線的行駛 又是雙黃線 不需要注意"左後方"是否有車要超越的問題
上法院那位小姐可能會從投輸到尾吧!1. 閃紅燈未禮讓閃黃燈2.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3. 左轉車未到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切西瓜)4. 逆向行駛不過還是建議樓主要盡量保存證據, 如果路口有監視器請警察一定要調過來存檔如果監視器可以明顯到看該女有上述違規情事, 請警察一定要開對方罰單罰單的用意不只要對方被罰錢, 在法官面前, 直接變成有違規(她)vs沒違規(你).可以多勝算!!!
這很明顯啊機車自己轉彎不看路、變成自殺式攻擊去撞到你直接跳過調解就去提告,可見對方搞不清楚狀況就算真的上法庭、也只是簡易庭、而且會要求雙方先去調解如果好好談、保險也會陪她一些錢,上法院拿到的也不見得會比較多而且還浪費時間,尤其她又是主因!我比較好奇、從撞擊後、直到警察到場的這段時間,她態度跟反應是什麼樣子?
hn705782 wrote:您好我沒有被開罰單~...(恕刪) 哈...您誤會了~照影片看~我是問對方應該先吃張罰單..而不是你若沒有那警察有點沒反應喔...對方應注意而未注意、逆向行車導致車禍!你陪他體傷..他賠你洞房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