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2892 wrote:
orochisphi...(恕刪)
我當然知道有這一條法規,不過這不是絕對阿='=
只要"取得合法證明",就算是非原廠的,還是可以使用
EX:HID驗燈型、變更車高(如避震器)...爾等
所以就算是非原廠的加裝品,只要依規定走...憑什麼要繳罰單?
這的確是惡法,不過現在不也正逐一漸漸的修法條了?
不過警察例行臨檢時,確實有愛開引擎蓋的警員,看是否有其他違規條款可以開立,
當然,駕駛有權利不打開


ming2892 wrote:
可以開..單純看警察...(恕刪)
lucifer@mobile01 wrote:
我1x年前買過的一台...而且好像也沒有限制方向燈一定要黃色的吧 ?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