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888 wrote:據自由時報報導桃園縣交通大隊指出,101年的行車紀錄器檢舉案約1500多件,102年暴增到3124件,因為檢舉案暴增,還請專人處理,只要判定是明顯違規、車牌號碼顯而易見,就會寄出罰單。-----------桃園縣去年才3124件。國道2萬多件。台北市2萬多件。...(恕刪) 哈桃園縣全縣一年才3000多件光我一個人就超過這數字幾倍了...台北市不錯喔一個台北市抵上全台灣國道
car888 wrote:據自由時報報導桃園縣交通大隊指出,101年的行車紀錄器檢舉案約1500多件,102年暴增到3124件,因為檢舉案暴增,還請專人處理,只要判定是明顯違規、車牌號碼顯而易見,就會寄出罰單。-----------桃園縣去年才3124件。國道2萬多件。台北市2萬多件。大笑大笑大笑(恕刪) 桃園縣警局部分分局(桃園分局)的行政效率還真是不敢恭維啊.....話說去年十一月檢舉,過完年才開罰(有無開罰我不太能確定)!無怪乎桃園的交通還真是亂的可以啊
後續發展:新店分局回覆:親愛的市民您好:您於103年3月4日致「分局長信箱」陳情案件電子郵件,分局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分局交通組辦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一、 有關您所反映「三部車輛AGU-3182、6612-PM、5C-5623,行駛於本轄北宜路上,違規…」1案,經審閱來文提供之影、相片資料,發現案內二部車輛AGU-3182及6612-PM確實有跨雙黃線行駛之情事,本分局已於103年3月10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0項3款分別舉發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