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雙方財務損失、傷害等等,要看責任歸屬,不是小車一定贏,也不是有驗傷一定贏,就算他七你三好了,他的鈑金烤漆一萬,你要賠他三千,小擦傷醫藥費一千,他賠你七百,誰划算?去告第一庭法官也是叫雙方先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已,調解不成要附上調解記錄再告,有經驗的法官還會看調解不成的原因是什麼,是一方不肯負責還是一方獅子張嘴?
去醫院驗傷醫生也只是拍照存證,檢查做完開診斷書說明傷口大小傷勢嚴重程度,不會幫你背書是車禍造成還是事後加工?
實務上很多人車禍後硬要賴在醫院要求住院我們是不會答應的,花錢開診斷書官司輸了或保險不賠,事後來醫院鬧要求改診斷書,醫生也只能說一切以檢查結果和照片為依據,這時候抱怨醫生害他白花錢真的於事無補,發生車禍不是中了樂透。
台大女醫生被撞死對方酒駕還肇事逃逸(柯P那個女學生),駕駛才判5年6個月,葉大少也是輕判,馬路如虎口,我們寶貴的生命不要去跟不要命的賭。
撞到人第一時間也不能因為別人一句人沒事就可以跑掉吧 = =
起碼要等警察來現場做完筆錄完留下雙方聯絡方式這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關於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
車殼都被撞爛了雖然人站起來了那有可能沒事嗎 = =
我記得那次警察也是跟我說人要有受傷才構成肇事逃逸的要件
我當時就跟警察大人說我當時我手跟腳都破皮流血了這那叫沒受傷(很明顯的當時的警察有點想大事化小的心態)
後來對方來到警局了,是一個年約50幾歲的中年人第一句話就用台語跟我說看我都能站起來了以為我沒事就走了
我當下也用台語跟他說:整台車都被你撞爛了這還叫沒事嗎?(當時我才20初頭而已)
還給他酸了一頓他也只能啞口無言
最後我也只要求把我整台車修好還沒叫他陪我醫藥費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