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笑破我肚皮了!
奧圖瑪 wrote:
駕照是白考的沒錯啊!
地上那麼大的一個字你都沒看喔!
是黃網線不是雙黃線吧?...(恕刪)
Ken.su wrote:
那怎麼沒人奉勸腳踏車...(恕刪)
Mirage-Ulysses wrote:
2.雙黃線迴轉的腳踏車不對,依與上述同樣的法則,找尋適當法條開罰自行車騎士。
Mirage-Ulysses wrote:
當然,這樣的速度遇到這種緊急狀況,真的是會腎上腺素大噴發滴...(小弟在速限之內,也遇過N次這樣的緊急狀態...)[阿婆,主婦,阿公載孫女,飆車小混混,自以為讀過幾年書的學生,亂改管吵死人的介於小屁孩與小混混之間,小學生,中學生,高中生,疑似車內坐滿黑道的大賓士,迴轉休旅車,還有一些小客貨車、拖板車駕駛,其它的一時間記不起,以上都是我遇過類似影片狀況的人種類型...]
) 當時我未有骨折,理論上一對五應該還可以。但如果他們隨身帶槍,我現在也無法在這邊打字了
---當時小弟年輕不懂事...自以為行俠仗義自以為塵世間處處有公義,用阿慧與我現今的角度來看,除了好笑之外,非常非常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