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ann wrote:業者的意思是 有人一...(恕刪) 有能力其重機真的了不起~ 面對停車場管裡員無需這樣大小聲吧,他們也是工作,不會因為眼紅種機而跟你刻意過不去,如果他老闆沒指示,他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嗎?
喔, 因為是"公有"民營, 既是"公有"應該通盤納入眾人權益考量 所以才這麼說~歡迎討論, 引用如有失當, 還請包涵 Mianhuayubaby wrote:路權不是馬路上的事可以用在停車場內??...(恕刪)
忠貞546 wrote:有能力其重機真的了不起~ 面對停車場管裡員無需這樣大小聲吧,他們也是工作,不會因為眼紅種機而跟你刻意過不去,如果他老闆沒指示,他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嗎? 拿幾萬塊薪水跟你賭幾十萬修車費??換做是你,你要幹嗎有些車友可是很魯的愛亂停,出事又要管理員負責而且就像你們講的,很多不可知的因素像眼紅人士,精神異常的人倒車刮車移車這是管理員能控制??
我想,大大您誤會了, 我還沒買大重, 買了也不會覺得自己有多了不起,我也覺得沒必要向管理員嗆, 畢竟他們也是領人薪水的~只是覺得, 如果公務員或業者便宜行事以致損及合法利益, 應該有合法的途徑為自己爭取權益,不是嗎?忠貞546 wrote:有能力其重機真的了不起~ 面對停車場管裡員無需這樣大小聲吧,他們也是工作,不會因為眼紅種機而跟你刻意過不去,如果他老闆沒指示,他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嗎?...(恕刪)
GeorgeSome wrote:不知所云、站在自己是管理員自己老闆的立場發言、還說得理所當然...(恕刪) 我不是老闆,曾經只是員工而已,我偏激的點只是想說不需要用 凶 或法條來去對待管理人員,將心比心罷了,真的要不給車主停也是可以。今天業者會讓板大停放,我相信並非板主所使用凶的方式和搬任何法條下的關係而得到停放的權力。
NAX-鴻 wrote:還有有人提到管理員的負責問題!是那種停車場需要負保管責任呢?小弟至今還沒遇到會跟你負責的停車場… 很多人沒那麼好心啦就算自知停車場不保管還是先告了再講,或是請教律師故意找漏洞來告為了幾十k薪水上法院,就算勝訴也很不值有些車友真的很魯,不是每個都是善類
之前去日月潭也是被趕走,剛停好車,警衛就過來說:喂這邊是汽車停車場,機車停後面那邊我們是兩台停一格,已經很不佔位子了...我就說可是我們是大型重機耶!警衛(無限跳針):機車停後面好吧...跟他吵也沒意義,就停機車格吧,反正是免費的然後就去日月潭管理處,跟他說他們的警衛不讓重機停汽車格,他也是跟我說是他們教育不好,會改進